第225章 什麼叫專業術語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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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萬事俱備隻欠東風,這個就是了,一切證據都已經準備好,牽條狗能不能贏不知道,但是把老莊拉過來肯定沒問題。

證據齊全是一方麵,另一方麵法院估計也想到了這個案子的“潛規則”,那不錯,說明還懂點規矩。

周雲把合同提交到法院後便等著排期開庭,結果這邊的開庭還沒等到呢,中院那邊發來了傳票。

起訴保險公司的案子兩天後就要開庭了。

這倒是讓周雲有點意外,本來以為勞動糾紛這邊應該能快點的,不過也行,先把保險這邊的案子做下來也可以。

與此同時,另一邊,果台保險公司河西分公司內,任景澄正在和總公司過來的法務副總以及法務部門的人商量如何來應訴。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說什麼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這種說法其實是有其原因的。

保險行業在之前那些年真的可以說是野蠻發展,那些保險銷售們為了賣保險那可是什麼敢說。

而保險合同那麼厚,再加上那些規定又特彆晦澀,說實話除了專業人員之外,真沒幾個人能看懂的。

以至於後麵出現了層出不窮的糾紛,就是因為這了。

保險公司認為我們都寫在合同上了,你們自己看不懂那是你們的問題,銷售們說的話,你們拿出證據啊。

這就是問題了,我們不可能在和銷售們的交流中無時無刻都錄音對吧!

所以隨著時代的發展,法治的進步,到了後麵,法院基本上都偏向於普通消費者,隻要你保險公司沒有儘到告知義務,那就你輸。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近幾年簽合同的時候越來越嚴格,關鍵地方要黑體告知,而且要你自己手抄上去,還有“雙錄”製度等等。

目的都是為了儘到這個告知義務。

而現在河西分公司之所以這麼努力應對,主要還是因為他們怕,他們不是怕這個案子輸掉,而是怕這個案子輸掉引發連鎖反應。

在以前,基本上沒什麼人注意這方麵,中暑那就是疾病啊,醫學上就是這麼定義的。

也因此,他們在之前的合同裡就隻寫了疾病。

但是現在,周雲已經提出來了,“疾病”並不是意外傷害險的當然免責事由,這是寫在起訴狀裡的話。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如果這個案子輸了,那各大保險公司關於意外傷害險的合同又得大改了,最起碼,疾病這方麵還要分的更細,簽合同的時候也要進行更充分的告知。

“任總,從過往的案例來看我們的勝訴幾率還是很大的,也不用太過於擔心。”法務總監在旁邊開口道。

任景澄聞言點點頭,雖然現在的局麵看起來還是一副勃勃生機、萬物競發的情況,但畢竟是周雲,誰也不敢保證就一定能贏。

那個男人,非常擅長找漏洞,所以他們這邊肯定不能掉以輕心。

“我們的思路就是,死扣疾病這一點……”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終於到了開庭的日子。

周雲收拾好了東西出門,今天本來他打算自己一個人去開庭的,但是孫依玲也想出庭,他自然不會拒絕。

安平市中院門口,周雲等了一會,就看到孫依玲下了公交車。

“孫女士,這邊,咱們一會就能進去了。”

孫依玲聽到聲音看了看,隨即緊走幾步到了門口,很是不好意思道:“周律師,抱歉讓你久等了。”

周雲聞言笑了笑道:“沒事不著急,打官司這種事隻要不遲到就行,這段時間保險公司的人有沒有再給你打電話?”

孫依玲聞言點點頭道:“那個理賠專員又打過兩次吧,就說讓我們調解,還說可以給兩萬,後麵好像漲到了三萬。”

“三萬啊,不少了,人道主義賠償給三萬很不錯,不過對你們家沒什麼用,咱還是好好打官司吧,走了進法院!”

周雲說完就帶頭往裡走,今天這場官司,他勢在必得!

之前經過調查後發現,這一世還沒有過類似的案子呢,那正好,給後麵的律師同行們打個樣,最好能做成一個典型案例甚至是指導案例!

一路進到法院內,找到了第四庭,坐到了原告位置上。

而在對麵,被告位置上已經坐了兩個人,其中一個是法務總監,另一個就是任景澄了。

這會看著坐下來的周雲兩人,任景澄麵無表情,倒是法務總監還向著周雲點頭致意。

孫依玲到了法院後就開始緊張了,這會兒坐下後開口道:“周律師,等會不用我說話吧?要是對方問我問題的話……”

周雲聞言笑道:“不用擔心,對方不會問你的,他們隻會想著怎麼應付我。”

“打完今天的官司後,估計你也會對保險行業有更深的認識,保險理賠,也不是他們保險公司說什麼就是什麼。”

“就算寫在合同上,那也得審查一下是否合理,好了,安心等著吧。”

兩人就這麼隨便聊著,孫依玲看到周雲一臉放鬆的樣子,也算是平靜了下來。

就感覺周律師真的可靠,有這樣一個人做隊友,很爽。

等了大概也就十分鐘左右,期間書記員過來核對了身份,然後合議庭成員便走了進來。

審判長是個四十歲左右的婦女,麵帶笑容,她是安平市中院的民庭副庭長,比較擅長保險金融方麵的審判。

庭審開始了,流程還是和往常一樣,先問問是否調解,兩邊都不願意。

走完流程後開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這個都比較簡單。

周雲這邊的證據都是常見的那些,合同,醫院那邊開具的死亡證明,病曆等等。

而保險公司這邊的證據也不多,合同也是最主要的,其次便是那些加粗加黑部分的內容,證明自己儘到了告知義務。

不過他們的這些證據注定沒用,因為周雲根本沒打算從這方麵來辯。

很快法庭調查階段結束,審判長宣布法庭辯論開始,雙方的核心爭議點就在於,中暑算不算合同約定的“疾病”,是否算是免賠事由。

周雲開口道:“雖然本案中的保險合同將“非疾病”作為認定意外傷害的要素之一,並將“疾病”導致的傷亡作為保險免責事由。”

“但我們要認識到一點,現代醫學對疾病的定義僅是對人體正常形態與功能的偏離!”

這是周雲首先要闡明的一點,那就是,現代醫學中,疾病到底是個什麼玩意。

那好了,你們說疾病是當然的免責事由對吧,我就給你們好好講講疾病是什麼。

偏離了正常形態和功能,換句話說就是,人體不正常了,那就是有疾病了。

“但是我們應該認識到,導致人體正常形態和功能偏離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一部分是外因,有一部分是內因。”

周雲這裡是將疾病這個因素進行了進一步解釋。

“所以換句話說,我們遭受了明顯意外傷害,比如車禍骨折,那這裡的骨折算不算疾病,從定義上看顯然是的,因為這個時候人體的正常形態已經偏離了。”

這就是很簡單的邏輯,基本上可以說不懂法都能看懂的邏輯,直接從醫學定義入手來舉反例。

“但這裡的骨折算不算保險免責事由,那當然是不算的。”

對不對,你們說吧,如果按照你們的邏輯,所有的疾病都算免責事由,那這個骨折也不用賠,但事實上用不用賠,答案是肯定的,必須得賠。

說到這裡,周雲停了停又道:

“因此,“疾病”並非意外傷害險的當然免責事由,認定意外傷害尚需結合案情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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