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已經來到了兩天後,孫依玲剛剛下班回家,就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
“喂,對我是孫依玲,嗯,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潘樂軍?”孫依玲仔細想了想,哦對那天周律師說了,這個人好像就是整個公司的實際控製人,包括丈夫之前在的那個朗心公司也是他控製的。
“潘樂軍?”孫依玲仔細想了想,哦對那天周律師說了,這個人好像就是整個公司的實際控製人,包括丈夫之前在的那個朗心公司也是他控製的。
這估計就是來找自己商量那個賠償的事呢。
想到這裡孫依玲直接開口道:“哦王律師是吧,你是來和我談賠償的事吧,周律師已經和我說過了,你直接說吧,對方能給多少錢。”
電話另一邊,律所辦公室的王律師聞言笑道:“哦,原來周律師都已經和您說了,那我就直接點,潘總的家屬準備給您把那一百一十三萬多都執行了。”
“然後就是您這邊能不能給出一個諒解書呢?”
聽到這話,孫依玲頓時笑了,說實話,有時候她真的不知道對麵這些人,這些老板到底是怎麼想的。
你說他們有沒有錢,當然是有錢的,用屁股想都知道有錢。
周雲之前給她說過,這麼多次的訴訟,對方同樣請了律師,對方為此支出的律師費都不少了,好幾萬肯定有。
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拖著,拖的她絕望之後,再調解,討價還價,花點小錢來解決問題。
但是到了現在,人都已經進去了,還在這討價還價?
這是真的讓她理解不了,要錢不要命是吧。
想到這裡,孫依玲直接道:“把那個賠償給了,然後要諒解書是吧?”
“你們如果是這麼想的,那就不用談了,該咋辦咋辦吧,就這樣,掛了。”
說完,孫依玲沒有任何猶豫直接掛了電話,現在她可以說是無條件信任周雲。
既然周律師說除非多給錢才答應,那就必須得多給錢才行,不然就直接判,反正後麵肯定能要到那筆錢。
電話另一邊,王律師還想再說什麼,然而他隻能聽到手機的忙音。
忍不住歎口氣,王律師感覺很煩,之前就說了,要諒解書就大氣一點,多給點錢,直接一次性到位了,彆討價還價。
結果沒想到,那位潘總的妻子都這個時候還想著省一點,不是你這時候了怎麼省啊。
醞釀了一下情緒,然後王律師撥通了電話。
“喂劉女士,嗯不忙吧,哎給你說個事,就諒解書那個,人家根本就不答應,對,我這邊話還沒說完呢,她就說了,說我們要隻想把賠償給了就要諒解書,那就不用談了。”
“對然後就掛了電話,我又打了幾次,人家都不接。”
潘總家裡,被稱為劉女士的女人皺著眉頭道:“不是這女的什麼情況啊,那她覺得這不行好歹給個價是吧,直接掛電話算什麼啊。”
聽到這話,王律師再也忍不住了:“劉女士,現在是你丈夫被抓了,你們是求著人家的,所以咱就彆說這種話了。”
“這不是做買賣,這是求人家諒解呢。”
反正有那麼一瞬間,王律師甚至都感覺這位劉女士是不是很想讓自己丈夫坐牢,不然怎麼就這麼摳門呢。
明明裡麵的潘總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多給錢,一定要拿到諒解書,哪怕少待一天也行。
但是這位劉女士呢,找自己的時候很著急,看得出來很擔心丈夫。
但是隻要一談到錢,那就像是失了智一樣,各種摳,絲毫看不清形式。
這種情況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辦,按道理來說他應該聽當事人的話,也就是裡麵那位潘總的。
但是,潘總還在看守所,也沒這本事掏錢,所以隻能指望他老婆。
實務中像是這種家屬和嫌疑人意見不一的情況不是很多,但也不少。
一般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要不要退(賠)款。
做刑辯律師的一般都遇到過這種情況,一些經濟類案件,公安機關不給取保,就是要讓你儘快退賠。
嫌疑人是很想退賠的,最起碼退了之後就可以取保,人暫時就能出來,不用在看守所受罪了。
但是其家屬沒有能力或者有能力但不想退賠,這種情況多不多,概率上看不多,但如果看絕對值的話也不少,畢竟我們國家人太多了。
尤其是退賠這種情況,很容易形成利益割裂。這個應該很容易理解,畢竟在裡麵和外麵的感受是不一樣的。裡麵的想著趕緊出去,外麵的想著能省點就省點,萬一花了錢沒用咋辦。
那麼問題來了,這種情況下律師該怎麼辦,聽誰的。
沒能力退賠那沒辦法,律師總不能說你去賣房子或者乾嘛,那肯定不行,律師隻能告知法律風險。
那如果有能力退賠但就是不給咋辦,還是那句話,律師不是保姆,儘到充分告知義務就行,這個是為了規避自身的法律風險。
嫌疑人在裡麵,就算做了決定也執行不了,所以能執行的就是外麵的家屬。
法律上對這個情況沒有明確規定,或者說,指定法律法規的人可能都沒想到會有這樣的情況。
在這樣的情況下,那就隻能按照實際情況來,誰拿著錢,聽誰的,但是要把告知的證據留好,免得以後麻煩。
手機裡劉女士的聲音響起:“那……王律師,我先考慮考慮。”
掛了電話,王律師便準備再去見見潘總了,必須把情況告訴他。
不是我不想幫你,是你老婆那裡卡住了,不願意給錢。
時間很快到了第二天,看守所內,潘總聽了王律師的講述後人都麻了。
“那踏馬都是我賺的錢,她在那裡猶豫個屁啊,告訴她,給一百五……不,給兩百萬,一定要讓對方答應!”
“我是一天都不想在這破地方呆了。”
“她要是再囉嗦,我出去了打不死她!”
潘總滿臉憤怒地吼道,他一個大老板什麼時候受過這罪啊,進來的時候大通鋪已經排滿了,他睡在了地上!
就這,身邊都擠得都是人,一個人也就那麼幾十厘米的寬度,那彆人超線了怎麼辦,要麼自己忍著,要麼喊管教來,這是規定。
為了避免雙方因為這些事起爭執。
但實際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更不用說磨牙放屁的人比比皆是,而且看守所內也有自己的一套規則。
每天除了放風時間就是靜坐,他是真的頂不住了,隻要花錢能暫時出去,那也行。
而且,潘總現在更覺得害怕,他費儘心思無非就是為了賺錢,結果現在他自己都進來了,妻子卻在那裡不想給錢。
這萬一以後還有事咋辦……所以錢得賺,但必須得握在自己或者一定會救自己的人手裡才行,不然天知道會發生什麼。
王律師點點頭:“好的潘總,我這邊製作了會見筆錄,您等會看看有沒有問題,沒問題的話簽個字。”
在看守所會見時候除非特殊情況,否則是不能錄音的。
所以有的時候為了確認,律師會製作會見筆錄讓嫌疑人簽字。
當然,你的會見不受監視,但如果搞筆錄而且要帶出去,那需要看守所的審查,確定沒有泄露案件信息的情況下才會允許你拿出去。
一個小時後,王律師走出看守所,撥通了電話。
“喂劉女士,對我剛剛見完你丈夫,潘總的意思是這樣的……”
王律師一個字沒變,把潘總的話給複述了一下,語氣甚至都是一樣的。
那邊的劉女士頓時呆住了:“老潘真這麼說的?給兩百萬?他瘋了吧他,給一百萬不就行了嘛,為什麼要給這麼多!”
這次的王律師都懶得說其他話,隻是道:“劉女士,話我給你帶到了,具體給不給那也不是我能決定的。”
“如果你不信,那我這裡還有會見筆錄,上麵有你丈夫簽的字和手印,你可以自己去申請鑒定。”
劉女士沉默了,想了半天還是道:“王律師,我給,我給還不行嘛,不過要是老潘沒說這話,那……”
“說穿了你還是不信,那你來找我吧,筆錄就在我這,自己拿去看,我什麼都不說了。”王律師也很是不爽道。
最終劉女士沒辦法了,隻能答應下來。
時間來到了第二天,孫依玲這邊再次接到了王律師的電話。
“啊?兩……兩百萬?確定可以給這麼多嗎?”
之前好像說的是一百一十三萬吧,那也是勝訴後可以執行的數額。
結果沒想到對方現在居然直接翻了個,說明真的有錢,之前就是故意不想給!
手機中王律師的聲音小響起:“當然可以給了,我們可以找公安民警來出麵然後給錢,你這邊出具諒解書。”
“孫女士你看這樣如何?”
孫依玲這次沒有猶豫直接道:“可以,那沒問題。”
又是一個上午,在長花區分局以及周雲等人的見證下,孫依玲和潘總的妻子簽訂了刑事和解協議。
兩百萬到賬!
公安機關門口,看著銀行卡上的數字,孫依玲很高興,但同時又有點悲傷,這些錢是她丈夫用命換來的。
而且如果沒有身邊這位周律師的話,她根本拿不到這麼多。
轉身想去感謝呢,就看到那位周律師開口了:“已經謝過了就不用再謝,本來我也是收錢辦事的。”
“拿著錢好好把孩子養大,好好過日子吧。”
周雲同樣很感慨,這個案子不算大,但是在他做過的案子裡也算最複雜的一個了。
曆經七次訴訟和仲裁程序,這才勝訴,執行階段又費了老大功夫才終於拿到錢。
這還不算保險的那些訴訟。
總得來說就是,維權難,維權真的難。
告彆了孫依玲,周雲緩步回了酒店,案子做的差不多了,接下來就是要製作視頻了,可以預見的是,這次的視頻會很長……
另一邊,孫依玲回了家,把短信給段立偉父母看。
“爸媽,那位周律師幫我們要到錢了,兩百萬!”
段立偉的父母看著那短信,眼淚往下掉,兒子沒了,好在終於拿到了一些錢,那位周律師真的可以說是救苦救難的活菩薩。
要是沒有周律師,往後的日子真的不知道怎麼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