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浩慢慢地說著,周雲靜靜地聽著,時不時問一下細節。
按照郭子浩的描述,他這種被欺負的情況已經持續很長時間了。
這裡就要用到以前一些老師們掛在嘴邊的話,為什麼不欺負彆人就欺負你啊,仔細想想是什麼原因!
對啊,為什麼呢,為什麼就逮著他欺負啊。
郭子浩臉上有一塊胎記,因為這,他從小到大都比較自卑,也因為這,他被欺負的也最多。
其實對於這種有一部分生理缺陷的同學,在同齡人那裡得到的以嘲笑居多。
就比如前段時間網上的那個霸淩視頻,就是這樣。
或許有其他同學是同情的,但是,每一個成年人都經曆過的,從小到大你都要合群。
其他小男生都在欺負那個同學,都在嘲笑他,你如果不跟著嘲笑,那就會有種不合群的感覺。
有的人心理素質過硬,並不在意什麼合群不合群,但確實有很多人在意這個。
“他們就經常打我,有的時候讓我給買煙,我要是說沒錢就一起打我……”
聽到這裡周雲開口道:“你是說他們經常打你?怎麼打呢?”
“他們在廁所抽煙,把我堵在廁所,然後一起踹我,扇耳光。”
“有時候會用拖把抽我的臉,往我嘴裡塞,或者抽煙的煙灰泡水讓我喝……”
周雲一邊記錄一邊道:“那些人隻欺負你嗎?”
這個問題是必須要問的,這關係到周雲的另一個主張。
郭子浩搖搖頭道:“那倒也不是,他們這些都是隨便欺負的。”
“他們認識學校外麵一個說是混的很厲害的,然後在學校裡隨便欺負人。”
聽到這話周雲問道:“你知道那個人叫什麼名字嗎?”
“好像叫什麼劉碩,反正我聽他們都喊碩哥呢,說是什麼打架特彆厲害……”郭子浩想了想之後說道。
“這次也是因為他們在一天前和我說讓我拿錢買煙,我沒錢,所以就想著和他們拚了,因為他們肯定會打我的!”
周雲點點頭:“那你有沒有和老師說過?”
郭子浩有點激動道:“說過的周律師,我說了好多次,但是老師說已經教育過對方了,而且也聯係過對方的家長。”
“但是沒用啊,他們還是那樣。”
周雲不置可否,隻是道:“行,接下來我還有一些問題要問你……”
主要是得和對方確認一些細節,比如對方打他到了什麼程度,拖把抽臉,抽到了什麼程度。
半小時後,周雲起身道:“行了郭同學,回去好好待著吧,不用想太多,事情做了安心等結果就行。”
隨便安慰了幾句周雲轉身離開。
這個案子的大概情況他已經了解了,郭子浩被長期欺負,這些欺負有軟暴力,也就是類似於看對方打人視頻,喝煙灰水之類。
當然也有硬暴力,就是一群人圍著打,畢竟打了之後,再讓乾什麼才會聽話。
而在當天之前,對方又讓他給買煙,還說不買就揍他。
這個情況說實話,讓周雲想到了一個比較典型的案例。
現在每年的案子很多,前幾年有“上網率”考核的時候,基本上很多案子都能在裁判文書網上查到。
不過現在不行了,彆說案件上網了,就連前幾年已經上網的案子,有部分又重新刪了。
但是業內有一些專業的平台保留的比較多,比如大名鼎鼎的威科先行等等。
隻不過這類型的專業平台不麵向個人,都是和各個律所合作的,你必須是律師才能查。
畢竟案子基本上都是律師們做的,和律所合作能獲取到一手的案例。
周雲在前世的時候就見過一個強奸無罪案例,很多法學生估計也都聽過,很經典的案例。
大概是在二十多年前吧,就是村裡那會有很多的村霸,是真正的村霸,不是華農兄弟那種。
村霸自然要做一些欺男霸女的事,當時村裡有個寡婦比較漂亮,就被那個村霸盯上然後強奸。
強奸之後威脅對方不能說出去不能報警。
那個時候那個風氣,再加上村裡的環境等等,總之就是沒有報警,然後村霸隻要有想法了就去找對方。
女方這邊苦不堪言,終於有一天忍不住了。
村霸白天說今晚上去找你,女方就悄悄買了老鼠藥,放到了水裡,並想辦法讓村霸喝下。
然後不出意外,村霸被毒死了。
村裡人報案,公安機關經過調查後以故意殺人罪抓捕女方,之後好像是判了十幾年還是多少年有期徒刑。
從理論上看一點都不冤對吧,人家還沒強呢你買了老鼠藥把人毒死了,判你個故意殺人妥妥的。
在刑法上這個叫事前防衛,而我國法律是不支持事前防衛的,你的防衛必須針對的是“正在進行的侵害”。
但是,後麵有專業人士幫忙申訴,認為這不是故意殺人,這是正當防衛!
首先強奸適用無限防衛權,就算殺了對方也沒有過當。
其次,認為這不是事前防衛!
應該是從村霸說我今天晚上去找你開始就算犯罪開始了,這是一個持續性的行為。
為什麼,從之前村霸的那些行為就可以得出結論,對方之前就是這樣的情況,我去找你,其實就是去強奸。
這裡一定要弄清楚邏輯,因為之前的那多次強奸行為可以推定對方這次來就是要再次強奸。
刑事上的“推定”很有意思,單單用這個就能寫不知道多少論文,聽過羅老師講課的都聽他講過刑事推定。
我國證據法上的真正推定一般要有三個特征,從法律要件事實之外的基礎性事實推出要件事實;第二,以法律明文規定為依據;第三,允許反駁。(注1)
因此肯定有人會說,那人家說不定就是來吃飯呢,你就那麼肯定?
萬一呢?
這裡就要再次辨彆,究竟是來“強奸”的可能性高還是來單純吃飯的可能性高。
這樣的刑事推定反駁特彆多,再加上申訴的時候還沒有龍哥呢,所以正當防衛方麵一直很機械。
後麵為什麼可以無罪,是因為在卷宗裡發現了一個不起眼的東西,村霸來的時候帶著一小瓶油。
那個時候在村裡油是很珍貴的東西,那對方為什麼要帶油呢?
經過調查,村霸來的時候已經吃過飯了,而以前的時候他帶油就是為了潤滑,那這次自然也是一樣。
然後以此為由申訴無罪成功……要不怎麼說,刑事辯護其實非常需要想象力。
這可以作為一個方向,可以推出“要錢沒給的話肯定會被打”這個結論。
但還不夠做成正當防衛,因為現在無法證明對方的毆打已經達到了可以那樣反擊的程度。
更讓周雲感興趣的是另一方麵,也就是那些人在學校不單單欺負郭子浩,而且還有一個“大哥”,就是那個校外混混。
校外混混帶領一群未成年人,又是要錢又是欺負人,這是什麼性質呢?
周雲在筆記本上寫下了三個字:惡勢力!
或者應該說,這叫利用未成年人實施惡勢力犯罪!
想一想都覺得美妙,這個案子太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