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件一旦轟動,一旦被無數人關注,那麼背後的背景,個人的職業,就都會成為透明。
當然了,主要還是在於,這是一個突發案件,不存在預謀,不存在陰謀之類的。
而恰恰是因為這一點,所以這個案件,可以說沒有任何秘密可言。
案發的經過也被放在網絡上,很快的,案件的兩個當事人就被神通廣大的網友扒了個通透。
一個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沒有什麼特彆的背景,也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
而另外一個,卻是有許多案底,打架鬥毆的常客。
可以說身份背景,比辱母案還要簡單清晰明了。
辱母案裡麵,至少還是因為涉及到了高利貸等一係列的事件,你不能說犯案者一家一點責任都沒有,可是“昆山龍哥”案裡麵的打工人,就真的是太無辜了。
他可以說映射了千千萬萬的普通人,這才是讓廣大網友,感同身受,同情他的原因所在。
因為,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他!他也可以是任何一個人。
一個人下班後正常在馬路上騎車,突然被寶馬車撞倒,又被車上的人又揍又砍,你會怎麼做?
而且對方一看就知道不是什麼好人,畢竟,誰家好人會在車上放管製刀具這麼危險的東西?
前世的時候,因為沒有《第二十條》這部電影,大家更不明白,什麼是持續性不法侵害意圖,什麼是無限防衛權,更沒有一部這樣的電影給大家做參考。
所以,前世這個案件爆發的時候,雖然也一樣的引發關注,但是卻反而是有很多人覺得“龍哥”丟了刀後,又受了傷後,已經完全沒有威脅了,不應該繼續追著他砍,這毫無疑問是防衛過當,甚至屬於故意殺人了。
但是有了《第二十條》,雖然案件不同,可是過程卻太相似了。
同樣的是追著人砍,而《第二十條》裡麵給出了完美的司法解釋,所以,這一次,絕大多數人都認為,這就是正當防衛!
其實這也是一種同理心在影響,畢竟,這個案件,可以說如果沒有後續的砍人和反殺的結局,那麼前麵半段,幾乎每天可能都在全國各地的一些地方發生著。
路怒症什麼的,簡直不要太常見。
那麼萬一呢?萬一遇到類似的情況,怎麼辦?
所以這才是大家關注這個案件,希望這個案件得到正義的判決的最大原因所在。
當年《搜索》電影和現實完美聯動,就引發過熱議,但是還稱不上轟動,畢竟,那個案子可沒有出人命。
可是這一次,卻是真的出了人命的!
不過,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一個案件轟動了,代表著關注度飆升,代表著流量大漲。
結果,案子還沒判,可是居然有好幾個人,因為各種造謠被抓。
其中有一個造謠發微博說:“騎車者家庭困難,已向其哥哥資助30萬供孩子看病!”
“他兒子的治療費用我包了,若被拘留,我保釋,後續沒有工作,我給安排!”
然後,很快地就被證明是虛假消息,當事人哥哥從未接受彆人的資助。
這位造謠者很快地就因為:“發布不實信息”且情節惡劣。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天!
一時間網友們也都是無語的很。
“不是《第二十條》的導演陳默是怎麼發家的這位仁兄是真的不清楚嗎?網絡誹謗第一案了解一下啊老鐵!”
“樂了,這位牢兄,現在不是當年了啊,網絡誹謗,發布不實信息,這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啊!”
“所以,這位牢兄平時估計是沒咋看電影啊,隻要看了《搜索》,知道陳默其人的經曆,相信就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來吧?”
當然了,這隻是這個案件的一些佐料。
也很快地又有人提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龍哥肆意對白衣哥行凶的時候,對錯的判斷簡單明晰,但周圍人群並無一人出手相助白衣哥或上前阻止龍哥,是真的人情冷漠嗎?
這個問題提出來之後,很多人第一時間又想到了《第二十條》裡麵的最後那個留白的見義勇為案件。
也有記者特意去采訪了那些當時在場的群眾。
“當時很害怕吧?其實有想過上去幫忙,但是怕沒幫上忙卻惹給自己惹麻煩!”
“現在是真的不敢幫,隻能幫忙報警,不都宣傳說“見義勇為”也要量力而行嗎?”
“現在連警方都宣傳讓大家“如何出門保護好自己”,這種事情,我承認,當時我慫了!隻想著保護好自己!”
一係列的采訪給這個案件更增添了幾分話題。
有專家認為:“很多人認為那麼多圍觀者卻沒有一個站出來幫忙,或者上前阻止,是人情冷漠,但是實際原因是現期的法律社會導向作用出了問題,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是“堅決跟壞人壞事做鬥爭!”
但是臨到現在更多的是被執法部門宣傳的“如何出門保護好自己”,保護好自己從字麵上來看是沒錯的,但深究根底,卻是大錯特錯。
公民權利需要公民自己來保護,那要法律乾什麼?
其實現在國家機構已經在提倡的是隻要你是華國公民,國家便會義無反顧的保障你的公民權利,這便是《戰狼2》大火的原因,法律導向應該是隻要你是華國公民,你便堅決擁有捍衛自己公民權利的正當防衛權,尤其是隻要你是華國公民,你必須履行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進行阻止的義務。
隻有這樣的法律導向才能從根子上杜絕那些黑惡勢力的滋生溫床,當見義勇為不僅僅是一個獎勵,而是一個華國公民義務和權利的時候,再來判彆自身公民權利捍衛者或見義勇為者是否“防衛過當”才有意義!
見義勇為隻要有心,每個公民都可以做到!
昆山龍哥被反殺事件的出現,是白衣哥的不幸,但它適時揭露了事件背後的社會真相,卻是社會的大幸,當我們通過對這個事件的反思及糾錯,勇於改善自身的社會生態,更是我們普通公民的大幸!”
這個專家的言論,獲得了許多人的點讚。
從這個案件,也延伸出來了更多的討論,一時間,仿佛全民都在普法,全民都在學法。
都在研究,都在分析,網絡上更有許多網友因為這個案件,到底是不是正當防衛,而爭論不休。
有網友戲言,這才是真正的進步,因為過去,哪怕你想討論,也沒有一個合適的理由,合適的環境,也沒有那麼多人會跟你討論這麼多。
可是這一次,因為《第二十條》,因為“昆山龍哥”案,所以讓這個環境出現了,讓大家都開始關注,開始去學習,開始去主動的研究相關的法律條款。
更有許多法律界人士現身普法。
是以前沒有嗎?不,隻是以前沒有這麼受關注而已。
這就是《第二十條》這部電影的意義所在!
不過,隨著案件的爆發,討論的人越來越多,受益最大的反而是《第二十條》這部電影,沒辦法,誰讓專業對口呢?
八月過去了,案件發生過去了四天。
九月一日這一天,官方發布了通告。
那一條通告,第一時間被轉發超過百萬次。
因為這個通告上寫著:““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之規定,於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法撤銷案件。”
而給出的理由裡麵,也提到了,龍哥的行凶的過程,是屬於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是一個持續的過程。
在這個過程之中,白衣哥依然處於正當防衛權利之中。
所以最終依法撤銷了這個案件!
一時間,網友們喜大普奔,奔走相告。
“臥槽,臥槽,臥槽,喜大普奔,《第二十條》牛逼!”
“這是我今年看到的最最最好的消息,不過,陳默的確牛逼,《第二十條》牛逼,當地相關部門也牛逼!”
“這麼快就做出了判決,而且直接撤案,大魄力啊!必須點個讚!”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個公告,莫名的想哭!”
“這才是法律應該有的樣子啊!《第二十條》真正的照進了現實,又一次達成了完美聯動,不禁在想,如果沒有《第二十條》這部電影,如果沒有電影裡麵那個精彩的司法解釋,這個案件的判決會這麼快嗎?”
“沒有如果,現在就很好,不能苛求更多,《第二十條》電影裡麵其實給出了答案,法官也是人,檢察官也是人,他們做出這樣的判決,同樣的需要頂住壓力,但是不管怎麼說,這一次必須點讚,因為這個案例,真的讓這個條款的實踐推進了至少10年啊!”
“希望也能有見義勇為的判例,讓電影再次照進現實,見義勇為者無後顧之憂!”
而更多的人更是為當地的司法部門點讚,認為這個案件的判決,把“第二十條”“正當防衛”向前推進了10年!
與此同時,最高檢也在這個時候公布了幾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
作為“正當防衛”示範參考案例。
而“昆山龍哥”案就位列第一!大家才知道,原來官方一直都有在做事,這些案例,都是真實案例,而且都是導致重傷,或者死亡的案例,最終被判定為正當防衛的案例。
大家才明白,一切真的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麼糟糕,官方也一直都有在推進,推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法律條款發揮作用。
隻不過,那些案件,並沒有像辱母案,昆山龍哥案那麼轟動,所以才不為人知。
想想也能明白,全國這麼大,每天都有案件發生,不可能每個案子都如同這些案子那樣有名。
但是比起過去,這已經是極大的進步了。
同時連官方微博都了《第二十條》,並且對這部電影進行了點讚評價:“聚焦正當防衛法條,講述普通人捍衛正義的故事,法治之光,照亮現實之路!”
一時間,《第二十條》堪稱風光無限,這等同於連官方也認可了這部電影。
九月是眾所周知的公認的冷門檔期,因為這個檔期,本身是暑期檔結束,國慶檔之前的空檔。
很少有大製作會在這個檔期上映,而且這還是屬於開學季。
可是《第二十條》卻在上映了兩周之後,因為昆山龍哥案件造成的影響,票房出現了大幅度的逆跌,日票房均回升到了五千萬以上。
《第二十條》的票房一路狂飆,雖然沒有超過《西虹市首富》,但是看著這架勢,卻隱然已經有要超越的樣子。
對此,大家卻是喜聞樂見。
因為相比之下顯然《第二十條》這樣的電影大賣,更符合大家的預期。
同時連續的現實題材電影大賣也引發了一係列的討論。
讓現實題材電影,一下子竟然成了電影市場的香餑餑。
“現實題材電影接連大賣,這才是電影市場應該有的樣子啊!”
“對,多拍一點這種現實題材的電影,這種更有意義的電影,市場會給出最好的反饋!”
“彆扯了,現實題材電影哪裡有那麼好拍?隻是陳默的這些電影拍的很討喜,很取巧,很巧妙,所以才獲得大賣,你去看看,另外的那些現實題材電影,有幾部大賣的?很多口碑不錯,可是結果依然沒票房,這才是常態!”
“臥槽,不看不知道,陳默是真的牛逼啊!從《搜索》到《我不是藥神》,再到《人生大事》,以及當下的《第二十條》,都是聚焦現實的電影,結果都獲得了票房口碑雙豐收,一手打造了這麼多部現實題材的電影,結果都成功了,整個華語影壇,好像也獨此一家,彆無分號了吧?”
這個網友一說,頓時就又引發了一陣驚呼。
“還真的是,之前沒太注意,隻是知道陳默的電影都成功了,沒想到,他拍的電影裡麵,居然還真的有這麼多現實題材的影片啊!”
“所以,是不是還得給他再封一個——現實題材電影之王?”
“這真沒毛病,因為好像全國的導演裡麵,或許他不是拍的最多的,但是絕對是最成功的,影響力最大的吧?”
“《搜索》讓大家知道,網暴他人也是違法的;《我不是藥神》間接推動了醫改;《人生大事》讓我們了解死亡,了解殯葬業;《第二十條》更是為我們普法“正當防衛”,間接引導昆山龍哥案的判決!
我想,放眼全國,也沒有哪個導演做到這個程度吧?”
“不止啊!大家難道都忘記了,陳默自己曾經也是憑借一己之力,創造了一個網絡誹謗第一案,那個案子也成了當時的網絡誹謗案件的指導案例吧?
都寫進教科書了都!”
“或許正是因為那個事情,才讓他對現實題材情有獨鐘吧?”
“一個導演,怎麼樣才算成功?我想,陳默同樣的做出了示範,這才是一個導演應該有的樣子啊!所以,他能夠成為華國電影首位票房過百億的導演,真的不隻是才華,還有不忘初心啊!”
拍現實題材電影,的確挺爽的,特彆是對於陳默而言。
你看《搜索》當初因為網暴第一大案,可以說間接的讓這部電影的影響力得到了很大的擴散。
而後麵的《我不是藥神》就不需要多說了,就如這一次的《第二十條》,如果是放在昆山龍哥案後麵,或者更前麵一點時間上映,其實效果和影響力也不會這麼大。
當然,沒有人會認為陳默可以提前預知昆山龍哥案的發生。
隻是認為剛好碰上了,你看,見義勇為案就沒有那麼剛好對不對?
但是不管怎麼說《第二十條》因為昆山龍哥案的事情,的確在電影史上留下了極其濃重的一筆。
甚至於,至今為止,除了《我不是藥神》,還沒有哪一部現實題材電影的影響力能和《第二十條》相媲美的!
更有甚者,這一次很多網友甚至都覺得,是因為《第二十條》給出的完美的司法解釋,所以才讓那個案件那麼快地被判是正當防衛,而不是防衛過當。
電影直接影響到了現實,而且是直接直觀的讓大家能能感受到的影響,這才是這部電影的最厲害的地方。
可以說今後隻要是現實題材的電影,你不和現實進行聯動,你都不好意思說自己影響力足夠大。
《第二十條》最終的票房依然還是沒有打破《西虹市首富》創下的255億票房的紀錄,但是比起前世的老謀子的版本,陳默的這個版本,卻因為有案件的影響,所以票房最終的落點在24億!
而最讓人難以平靜的是,《第二十條》是盛世影業的項目,還是陳默自己執導的也就算了,可《西虹市首富》和《一出好戲》也有盛世影業的投資,可以說今年的暑期檔,陳默的盛世影業對票房前三的電影,都占據著不小的投資份額。
就很難不讓人羨慕嫉妒恨了!
不過,陳默這會兒卻低調的可怕,甚至《第二十條》都沒有舉辦慶功宴。
實在是陳默也真的要給人家證監會麵子啊!
《第二十條》,《西虹市首富》,《一出好戲》這幾部電影的投資,拿下了今年暑期檔的超過半數的票房,已經足夠高調了。
這要是再繼續下去,估摸著,上市都能給鬨黃了!
終於,最終的上市日期確定了下來。
在11月1日,正式掛牌上市並在交易所舉行敲鐘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