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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這子彈飛了三個月才擊中目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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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陳默始料未及的是,這一波,陳默身陷詐騙門,雖然隻是個鬨劇,但是網友們希望陳默能拍一部反詐電影的事情卻是鬨的有鼻子有眼的。

而陳默隻是在微博上回了一句:“收到!”

瞬間底下的網友們紛紛出謀劃策!

紛紛分享自己曾經遭遇過的電詐網絡詐騙的經曆,可以說在互聯網時代,幾乎每個人都逃不開這個。

雖然不是說每個人都有被騙的經曆,但是卻對這個絕對不會陌生,因為總會看到一些網絡上的一看就是詐騙的廣告,或者接到詐騙電話。

所以一時間相關的話題突然就在網絡上爆火了起來。

網友一開始是美其名曰是給陳默提供靈感和素材。

但是很快地就有很多網友加入其中。

“說出你遇到的電詐網詐經曆!”

“我以前經常接到各種詐騙,推銷之類的電話,因為工作的原因所以不能直接設置陌生人拒接。

所以每次看到陌生來電,一開始我都是直接接起來,然後知道不是認識的人的電話,直接掛斷。

但是後來,我突然就發現了其中的樂趣,直接接起來,然後給設置了ai通話,結果有個傻子居然跟ai聊了有十幾分鐘!”

“接到過一個自稱是我單位領導的電話,也就是多留了個心眼,不然不止是被騙錢,估計我特麼連工作都可能會黃掉!”

“記得有一次在派出所辦事,結果接到一個自稱是民警的電話,說什麼我涉嫌什麼什麼的,然後要立案,然後我當場把電話給派出所民警,派出所民警直接和詐騙分子對話,告訴他,你打這個電話來是想要他們立案調查還是怎麼的?”

好家夥一時間,網友們一個個都曬出了各種各樣的經曆。

如此也可見網絡詐騙真的仿佛成了人們生活當中屢見不鮮的普遍性事件。

然後讓很多人傻眼的事情發生了,盛世影業的股價竟然應聲而漲。

陳默自己也是莫名其妙,完全搞不懂這裡麵的邏輯。

不過,很快地,陳默就明白了。

因為他很快地接到了好幾個老熟人的電話,比如兩位老王,比如旺達的陳四成,又比如自己的紅顏知己們。

一個個都打來電話問陳默關於反詐電影的事情。

顯然,他們也看到了這個題材的電影蘊含的商機,對於他們而言,看到那麼多網友把這個話題都炒熱起來,再加上陳默的現實題材電影可以說已經接連成功過。

所以他們當然第一時間想要沾上一手,拿下一點投資份額。

至於陳默的紅顏知己們就是純純的打電話來問陳默這個電影有沒有合適她們的角色。

其實她們倒是不缺資源,特彆是現在一個個富的流油,基本上已經脫離了單純的演員明星的範疇,資源什麼的是真的不缺。

可是陳默的電影,她們卻都想演。

陳默倒是也考慮過,影片裡麵的女主角的角色,的確挺適合的。

不過範彬彬,趙莉影,景恬三人首先被陳默排除了。

主要是端水大師嘛,不能厚此薄彼。

範彬彬和趙莉影剛出演過陳默的《第二十條》,所以肯定要把機會讓給其他人。

其實那個角色,倒是沒有什麼特彆的要求,漂亮就行。

至於景恬,現在幾乎成了老爸老媽的心頭好,陳默也是經常抽時間去陪她,沒辦法,孕婦嘛,肯定是有特權的。

他當然也不可能讓她去演這個角色。

高媛媛,張予綺,楊蜜三個其實都挺適合的。

具體選誰,陳默暫時還不急著做決定。

這部電影要拍,也不會這麼快,現實題材電影,陳默哪怕有前世的原版做參照,可是本身也還是需要去了解更多的相關的素材。

這一點倒是不難,陳默特意找了關係,其實也就是眼下國家反詐中心還沒有成立,否則的話倒是不需要那麼麻煩。

陳默如今可以說是大名人,所以找了關係之後很快地就從幾家媒體那邊拿到了很多相關的網絡詐騙的案例的資料。

陳默還特意找了幾位曾經破獲過大型詐騙案的執法人員,同樣的也從他們手裡拿到了不少資料。

同時未來的第二階段,陳默還會去走訪那些曾經被騙到麵北那邊,成功逃離回來的人,從他們那裡了解更多的信息。

不過,在陳默忙著搞素材的時候,突然他又又又一次上熱搜了。

“時隔兩個多月,《第二十條》的子彈終於再次擊中現實的目標!”

“是見義勇為,還是防衛過當?《第二十條》的大結局現實版上演!”

“相似度高達百分九十,現實版《第二十條》見義勇為案突發,結局會是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沒錯2018年12月26日晚,“見義勇為”案發生。

而之所以這個案件會這麼快就傳遍全網,是因為這個案件和《第二十條》裡麵的穆軍見義勇為案,連案發的過程都非常的相似。

而在電影裡麵,這個案件的當事人穆軍最終的結果是被判了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被判了六年!

雖然範彬彬飾演的女律師哪怕在對方出獄後依然不忘為他翻案。

但是電影卻並沒有給出結果。

而誰也沒想到現實當中居然也發生了類似的案件。

同樣的,這個案件發生之後,媒體第一時間報道,網友第一時間跟進,瞬間就引爆了輿論。

見義勇為與故意傷害的爭議一直都存在,隻不過之前《第二十條》因為昆山龍哥案,讓大家直接把這個忽略了。

可是現在,舊事重提,電影再次照進現實,雖然時隔兩個多月,可是對於很多網友來說,依然還是記憶猶新。

其實相比起來,見義勇為和故意傷害的爭議反而一直都是爭議不斷。

一方麵大家都在說,法律應該是要保護這些善良勇敢的見義勇為者,另外一方麵,卻是往往這類的事情發生之後,結局都大多如同電影《第二十條》裡麵那樣。

這也是為什麼這次發生的“見義勇為”案突然就轟動了的原因。

而這個案件當中的見義勇為的趙雨,在案發後第三天12月29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拘。

所以才引發了這麼大的爭議。

因為這個案件和電影裡麵的案情不能說完全一樣,但是就像媒體報道的,至少有百分九十的相似度!

一時間,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見義勇為者的困境,再一次成為了焦點話題。

“我靠,陳默也太神了吧?居然預測到了!”

“應該不能說是預測吧,隻能說全國這麼大,每天都有很多事情發生,隻是剛好這個案子和電影相似度高而已!隻是希望能有個好結果吧!”

“話說穆軍在電影裡麵,被判了故意傷害罪,那麼到底他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應該算吧?這個東西還真的不好解釋!”

“如果那麼好判定,也不至於如此了!”

很多人對於這個事情,都是帶著悲觀的情緒。

因為就像網友分析的那樣,電影裡麵的穆軍,被判防衛過當,你不能說就是錯的。

可是雖然如此,可是始終還是讓人難以接受。

畢竟,對方可以說完全是“見義勇為”,人們總是希望生活當中,現實當中,多出一些這種“路見不平一聲吼”的見義勇為者。

一時間,壓力反而是給到了當地執法部門。

畢竟,任何一個案件,一旦引起輿情,那麼再小的案子也會被放大。

陳默也放下了手頭的工作,在關注這個案子。

雖然前世他看過這個案子的經過,知道最終這個案子雖然一波三折,可是結果卻是好的。

但是卻也經過了長達兩個多月才有了最終結果,和昆山龍哥案,可以說是截然不同的。

他當初選擇用這個案例作為電影的最終案例,其實也是有一點心思的。

他想看看,有《第二十條》這部電影的影響,到底能不能真正的讓這個案件出現轉機,至少,能更早一點出結果。

然而結果卻依然是一波三折。

雖然輿情濤濤,反過來給到了當地的相關部門壓力。

但是案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辦好的,畢竟,這個案件其實和當初那個昆山龍哥案還是有所不同的。

當初那個案子,因為《第二十條》裡麵給出了完美的司法解釋,正好完美的運用在了案件當中。

而這個案件,因為更加簡單清晰,而很多法律圈人士也都悲觀的認為,這個案子,雖然大家都站在見義勇為者這一邊,希望法律能夠給予善良勇敢的人更好的保護。

可是這個案件想要判成正當防衛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然而這個案子還沒有結果,但是細心的網友們卻第一時間關注到了另外一個問題。

那就是真相到底如何?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目前為止依然還沒有完全披露出來。

同樣的媒體也一直在跟蹤報道這個案件。

一時間,這個案子越發地轟動。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網友,可謂是群情激奮。

因為對於廣大網友們來說,這個案子之所以讓大家這麼關注,其實是基於一種樸素的正義觀:好人應該有好報,壞人應該繩之以法。

有專家銳評說:“網友們如此關注這個案子,其實更多是借這個案子,澆內心對淡漠社會不滿之塊壘吧。人們希望正義伸張,渴望能有更多“路見不平一聲吼”的英雄出現,這樣的樸素願望應該得到關注,更是值得鼓勵。

隻是,對於一個理性社會來說,所有的價值判斷、是非評判都應該建立在真相之上。在真相未明之前,我們能做的大概也就隻有靜待真相了。沒有真相,何來正義?”

案件在受到巨大的關注當中,時間一天一天過去。

很快案件有了新的進展,見義勇為者取保候審,趙某很快地就曬出了一張曬出了“移送起訴通知書”,稱自己的“過失致人重傷案”已經被移送審查起訴。

這個消息傳出之後,很多人都表示不理解。

有網友提出了一個讓人根本不知道怎麼回答的問題:“當我們遭遇鄰居呼救時,應該怎麼辦?”

雖然目前案件還沒有結果,可是已經被起訴了。

“難道應該像其他那些圍觀的人一般,隻是冷漠地看著?”

“不然怎麼辦?人家反手就是反告,不但要麵臨牢獄之災,更要麵臨巨額的賠償!”

“為什麼這次不像昆山龍哥案?”

“兩者概念是不同的好吧?”

不過,很多人沒想到的是,這個案件的反轉來的很快。

從案件發生,到刑拘調查,再到取保候審,再到趙某曬出移交起訴通知書,比起前世來,時間要快的多。

僅僅過去不到兩周的時間。

而反轉來的更快的是,當天晚上,當地的相關部門就對記者表示:“刑法鼓勵公民見義勇為!”

而第二天淩晨,相關部門就披露了本案的案情。此外,還給出了“認定趙某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但超過必要限度,“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綜合全案事實證據,對趙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喧鬨了數天的案件告一段落。

網友們當然是喜大普奔。

“終於有結果了,不管怎麼說,為相關部門點讚,為《第二十條》點讚,為趙某的見義勇為點讚!”

“真的不容易啊!但是好在結果是好的!”

“如果沒有《第二十條》,如果沒有輿論壓力,這個案件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輿論圍觀也是為司法正義“加油”的一種方式!”

“是明哲保身,還是“該出手時就出手”?這依然是個問題!”

一時間,雖然大家都對這個結果表示滿意,但是卻依然還是沒有完全滿意。

畢竟,認定的結果依然還是“防衛過當”!

更像是因為“見義勇為”這個事情,所以才格外開恩。

這樣的結果,雖然大部分網友都認為已經很好了,可是還是有不少人對此感到難過。

陳默心裡其實是挺開心的,因為結果雖然是一樣的,但是至少《第二十條》的出現,讓這個案子提前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有了結果。

這說明,《第二十條》的確還是起到了作用的。

可以說這個案子,雖然結果是對見義勇為的趙某不起訴,但是卻沒有像昆山龍哥案那麼乾脆利落。

就在這個時候,突然最高檢出手了。

這可以說是讓很多人都有些驚訝的事情。

因為這次最高檢出手的時機,竟然是在案件有了最終結果之後才出手。

然後案件被重新審查。

一開始,很多人都有些緊張,因為最高檢突然公開讓當地相關部門對這個案件進行重新審查,那麼到底是想要糾正什麼?

已經不起訴了,難道是對這個不滿意?

但是很快地就有法律圈人士出來解釋分析:“最高檢在這個時候對這個案件進行指導,肯定不會是讓案件從不起訴變成重新起訴,應該是其他的原因吧!”

果不其然,很快地當地相關部門就對這個案件進行了重新審查。經審查認為,趙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原不起訴決定書認定防衛過當屬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決定予以撤銷,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趙某作出無罪的不起訴決定。

這個結果出來之後,才算是真正的讓這個案件變得完美起來。

當然,至少對於絕大多數網友來說,這樣的結果,更好!

因為之前雖然不起訴,但是更像是法外開恩,這個案件法外開恩,可是其他案件呢?

但是這一次有最高檢的介入指導,從原本的“法外開恩”變成了“並非防衛過當,而就是正當防衛,本身就是無罪的!”

對於這個結果,最高檢也發聲表示:“嚴格依法對趙某一案進行糾正,有利於鼓勵見義勇為行為,弘揚社會正氣,歡迎社會各界監督支持檢察工作。”

一時間這一條官方微博被無數網友點讚轉發!

“這才是我們心目中的法律!”

“真的,喜極而泣,法律在這一刻,真的太棒了!”

“是的,法律就應該這樣保護真正善良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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