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留下當牲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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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豹藏在巨石後麵,從四肢抓地力來看,馬上進入襲擊。

不出意料,鹿群警覺時,野豹發動攻擊。

從野豹竄出身子的那刻,鹿群幾乎同時逃跑,而且位置還是自己所在的方向。

距離較遠,但也野豹的花紋很好辨認,陳息的視線牢牢鎖定在它身上。

由於鹿群驚慌逃跑,原本保持的隊伍瞬間被野豹衝散。

鹿群中一隻未成年的小鹿被野豹成功捕獲,大部隊跑出幾百米後,才駐足不停的嗅著野豹的方位。

陳息眼神火熱的盯著捕食的野豹,在他眼裡,那就是娘子們的豹紋啊。

豹紋這種東西,怎麼可能穿在野豹身上呢?

必須要穿在三位娘子身上啊。

不公平!

絕對的不公平!

偷我娘子衣服穿,此仇不共戴天!

但野豹捕獵成功,牙齒咬在小鹿脖子處,見息間,小鹿不再動彈。

野豹四周掃視一圈,發現沒有其他猛獸的蹤跡,才拖著小鹿朝遠處深山離去。

看來這片鹽礦是它的領地,守著食草動物的聚集地,它的日子過得可太美了。

不行,陳息最看不慣這種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日子,必須要給它造成點挫折。

何況它還穿著娘子的衣服。

但野豹今天已離去,暫且放它一回。

野豹雖然走了,但鹿群還未走,正在自己的射程之內。

鹿群們見野豹離去,小心翼翼的嗅著味道,它們還想去舔鹽,不忍離去。

陳息躲在樹上,手中已經捏好了三支羽箭。

由於鹿群密集,不忍放過這千載難逢的機會,這次玩把大的。

複合弓箭槽隻有容納一隻羽箭,他要來個三支速射。

屏氣、凝神、調整呼吸。

選擇三隻最大的梅花鹿,彎弓搭箭。

下一瞬。

嗖——嗖——嗖。

三箭間隔非常緊密,幾乎達到了瞬發。

由於三隻梅花鹿的注意力,全在野豹離去的方向,幾乎沒來得及反應便被射中。

鹿群一哄而散,瞬間逃沒了蹤影。

隻留下地上三隻還在抽搐的梅花鹿。

羽箭射的非常準,從後背貫穿心臟,瞬間失去行動能力。

“漂亮!”

兩個字脫口而出,這還是到了這個世界第一次使用複合弓,威力不比前世用的差很多。

跳下大樹,陳息咧嘴一笑,迅速來到梅花鹿身邊。

細細撫摸一下皮毛的觸感,然後皺了皺眉。

手感雖然很柔順,但論起感官刺激,照比豹紋可差太多了。

砸了咂嘴,完全沒有欲望。

不過這三隻梅花鹿都是成年,每頭都有200斤左右,算是不錯的肉食來源。

可惜的是,三隻梅花鹿,兩隻雌性,一隻雄性,隻有一副鹿角。

不過聊勝於無,鹿角這東西溫腎陽,強筋骨,絕對是上等補品。

三隻梅花鹿,陳息用了兩個來回才搬到鹽礦。

心中不禁開始懷念寧亂,要是有這牲口在,他自己就能扛著走。

挖了一個雪洞,將梅花鹿掩埋在這裡,儘量減少血腥味。

這裡是那隻野豹的領地,保不齊就會與彆的猛獸領地重疊。

萬一和山中之君重疊,老虎聞著血腥味前來,那樂子可就大了。

能保險,儘量保險。

現在不是采礦的是時候,首先要把附近的獵套下了。

一圈一圈向外開展自己的勢力範圍。

不用老虎,他現在就與那隻野豹的領地重疊了。

拍了拍手,開始工作。

第一圈的獵套,涵蓋方圓3公裡範圍,做好了一切,時間已經過了晌午。

下獵套是極其浪費體力的活,不光要有豐富的經驗,還要靠力氣勒緊樹木。

陳息回到鹽礦,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乾糧、肉乾開始補充體力。

吃飽了飯,體力恢複,開始采礦。

這次將鹽礦砸碎,裝進麻袋裡。

昨天在縣裡買了最大號的麻袋,一隻麻袋能裝200斤礦粉。

因為給寧亂和村民治傷,家裡的精鹽已經沒了。

看了眼天色,距離太陽落山還有些時候。

砍下兩棵小樹,做成簡易木筏,將三隻梅花鹿和一袋鹽礦擺在上麵。

牽引木筏的繩子掛在脖子上,像個牲口一樣拖著800斤的物資下山。

山路不是很陡峭,借助雪的摩擦力正好能省些力氣。

今天必須要早些回去,不然娘子們肯定要害怕的。

上次的土匪事件,絕不允許出現第二次。

再怎麼省力,那也是800斤的重量,陳息歇了好幾次才筋疲力儘的將木筏拖出深山。

前方一公裡,就是馬車的位置。

希望就在眼前。

狠狠一咬牙,繼續當起牲口的角色,一步一個腳印朝著希望的方向前進。

出了深山,便是起伏不大的平地,更加劇了體力消耗。

陳息低著頭,憑著一股狠勁將物資拖拽到馬車前。

撲通一聲,仰麵朝天,大口大口的呼著氣。

身上早已被汗水沁透,雖然累的脫力,但收獲無疑是巨大的。

緩了足足一刻鐘時間,才掙紮的從雪地裡爬起,剩下的工作就是駕著馬車回家。

坐起身子,想把物資搬到馬車上,但抬眼看去,嘴角狠狠一抽。

馬車還在。

但馬呢?

馬車周圍布滿野狼的足跡,雪地上一大灘血痕。

用腳指頭想,也是馬被狼吃了。

仰天怒吼:

“一個張保全不夠你們吃的,馬保全也被你們吃了?”

“畜生啊,畜生!”

陳息對著大山破口大罵,這次他真的破防了。

一匹馬足足50兩銀子啊。

就踏馬這麼賠了?

罵完了,他也痛快了。

接下來,擺在他麵前的問題是,怎麼將物資運回去?

三隻梅花鹿,一袋鹽礦粉。

扛著鹽回去,鹿就不一定還在了。

野狼能把馬吃了,同樣能把鹿吃了。

扛著鹿回去,三隻600斤,他還做不到。

在留下鹽礦,和留下梅花鹿之間。

他選擇了,留下當牲口。

將麻袋和梅花鹿裝到馬車上,又將馬挽具套在自己身上。

緊了緊韁繩,大喝一聲:

“駕——”

牲口認路,拉著馬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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