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越使者再次回到鹹陽城蠻夷邸,蒼他們的屍體已經送了回來。
麵對同伴的屍體,這些百越人並未表現出什麼憤怒,隻是態度誠懇地感謝大秦皇帝將他們的屍體還回來。
尉繚完成使命之後也前往章台宮複命。
走到皇宮門口,正好就遇上韓信。
時至黃昏,天色將暗,隻剩雪色。
尉繚主動向韓信打了個招呼,微笑道:“太尉這是有事求見陛下?”
問完之後,他摸著胡須,盯著韓信,笑容逾濃:“本相觀太尉麵相,定有喜事!”
韓信在三川郡與尉繚相處的時間頗長,尉繚待他如自家子侄,雖未正式拜師,卻也如師長一般。
尉繚善於麵相,更是沉迷於麵相,韓信總聽他說,當年便隻是見了陛下一麵,便認定了陛下將來必成大事,也會是一代聖主,故而才毅然決然跟著陛下來三川郡。
雖說麵相一事玄之又玄,但韓信還是信他的。
韓信先是恭敬地尉繚施了一禮,這才垂首笑道:“丞相大人可知是何喜事?”
“哈哈哈哈!”尉繚大笑,“太尉眉梢含春,定是遇到中意的女子,所謂喜事,自是大喜!”
“大喜!”尉繚又摸了摸胡須,微微點頭,“太尉此番入宮,想必是請陛下吧?”
尉繚那一雙眼眸好似看透了世事,說得韓信又驚又喜。
“丞相大人不妨再看看,究竟是哪家姑娘?”
韓信的臉上仿佛永遠掛著淡淡的笑意。
莫說是尉繚了,他在趙淩麵前轉一圈,趙淩都能用鼻子聞出他身上那一股子戀愛的酸臭味。
尉繚盯著韓信的臉看了半天,神情逐漸變得嚴肅起來:“太尉,你的意中人莫不是阿青那姑娘吧?”
韓信大驚,再也按耐不住,問道:“丞相怎知?”
尉繚倒吸了一口涼氣:“吾觀太尉隱有血光之災,今日進宮求陛下賜婚,若是彆家女子,或還好說,老夫還能為你做媒,可阿青姑娘……”
說著,尉繚搖了搖頭:“還是算了!就此作罷,尚得顏麵!”
“為何?”韓信皺眉道,“丞相不是說,陛下不願娶阿青姑娘嗎?”
尉繚又湊近了些,揮退隨從,四下無人之時,這才對韓信說道:“前些日子,吾與夏太醫閒聊,便聊到阿青姑娘……”
“長安候親自開口問了阿青姑娘,是否願意嫁給陛下。”
韓信微微點頭,認真地聽著。
尉繚摸著胡須,八卦地說道:“最開始,阿青可沒有直接拒絕,而是問,是否是陛下的意思。”
“直到陛下直言,此乃長安候之意,阿青才說,成婚隻會影響她拔劍的速度。”
韓信微微皺眉:“既陛下不願迎娶阿青姑娘,她未嫁,吾未娶,阿青對信亦有救命之恩,如何不是良配?”
扶蘇替趙淩問阿青那日,隻得夏無且和章邯在場,但夏無且那老頭已經跟尉繚聊了此事。
尉繚搖頭道:“太尉這還不懂?阿青心中恐隻有陛下一人,陛下怕也是對其有意,隻是為何不願結為連理……陛下心思深不可測,老夫算不準。”
“男女之事,小道爾,無論陛下心思,太尉此刻回頭,尚且無事。”
韓信更是不解,低聲道:“丞相的意思是,吾若請陛下賜婚,陛下會殺了吾?”
尉繚搖頭:“陛下對太尉甚是欣賞,斷不會因區區男女之事而興起刀兵,陛下亦不是那等貪圖美色之帝王,隻是阿青姑娘的劍……你可能接不住!”
“陛下若不賜婚還好,一旦賜婚,你必死無疑!”
韓信後背一陣發涼,這是什麼話?
不賜婚還好?賜婚反倒必死無疑?
這邏輯似乎哪裡說不通!
韓信是相信尉繚所說的,那麼他今日進宮請求皇帝賜婚,就隻有兩個結果。
第一個,皇帝拒絕賜婚,他和阿青的婚事黃了,他可能觸及皇帝逆鱗,君臣之間因一名女子產生隔閡。
第二個,皇帝賜婚,阿青殺了他。
好像無論是哪一個都屬於血虧不賺。
“謝丞相指點!”韓信露出苦笑,道,“如此,信便告辭了!”
尉繚輕輕拍了拍韓信的肩膀:“去吧!你尚且年輕,若有其她女子,憑爾今時之地位,皆可娶之。”
韓信沒有再言語,向尉繚再行了一禮,轉身離開皇宮,雪地裡隻留下他淺淺的腳印、
阿青那女子,從此便不是他該想的了。
尉繚望著韓信的背影,也是暗暗搖頭,他隻望韓信莫要因為女人而自毀前途。
韓信離開皇宮,尉繚便徑直前往章台宮。
趙淩見到尉繚之後,有些疑惑:“韓太尉不是也進了皇宮?怎又回去了?”
趙淩可沒將尉繚當外人,皇宮之中,哪位大臣進來了,都會有人提前稟告,趙淩也好先想想這位大臣找他做什麼,也好應對。
韓信都進皇宮了,遇到尉繚之後,兩人聊了什麼,然後又回去了,他這是乾什麼?
趙淩問出這個問題,更多的是好奇。
尉繚微微一愣,輕咳了一聲,直言道:“太尉是想找陛下賜婚,臣將其勸回去了。”
“賜婚?好事啊?”趙淩批閱了一天的文書,聽到這種事情,八卦之心熊熊燃燒,笑道,“那呆子是看上哪家姑娘了?還不好意思親自來?”
趙淩還以為韓信是請了尉繚代他開口。
“這是好事啊!怎就不好意思來了?讓他自己來宮裡與朕說,朕定然賜婚!”趙淩也是笑了,這沉悶的皇帝生活,給人做媒都比當皇帝好玩呢。
他這正說著話呢,阿青突然從殿外走了進來,也不行禮,手背在後麵,披著趙淩之前送給她的長袍,眼睛裡麵也閃著光,好奇地問道:“給誰賜婚?”
無論是皇帝,還是這位大秦的劍神,聽到這種事,都變得八卦起來。
兩雙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尉繚,阿青的眼眉都彎成了月牙狀,又要摟席了!這可是好事!
尉繚暗道大事不好,他今日前來是彙報百越使者的事情,怎就攤上這種事了?
兩個當事人都在這裡,怎麼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