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還在路上。
楚雋聽著動靜轉頭,便看見瞪大眼睛臉色蒼白的安暖。
“怎麼了,不舒服嗎?”
“沒。”安暖使勁兒按了按額頭:“大概是這兩天碎屍案看多了,做了個噩夢。”
楚雋沒多心:“你心已經夠大了,昨晚上在法醫室待一晚上,隻是做了個噩夢,大部分人都要做一個月噩夢。”
安暖笑了一下,順口道:“幾點了,到了嗎?”
說著,安暖習慣的抬了下手腕。
看了看。
哦,沒有手表。
大概是剛睡醒還有點不清醒,她掩飾的用手腕揉了揉額頭。
楚雋將這行為看在眼中,有些奇怪:“你以前戴手表嗎?”
“哦,戴過。”安暖敷衍道:“買過一塊便宜的,沒多久就壞了。”
楚雋沒有深究。
“到了,就是前麵的樹林。”
他將車在路邊停下。
安暖晃著脖子從車上下來。
楚雋打開後備箱,裡麵放著一堆東西。
“早上沒吃早飯吧。”楚雋說:“已經十點了,吃點東西墊墊肚子。”
後備箱裡有麵包,餅乾可樂什麼的。
包裝精美,有些上麵是各種外文,看著就挺貴。
天雖然不是很熱,但太陽有些大,安暖也有些熱了,接過易拉罐裝的可樂,隨手打開,喝了兩口,放在一邊。
又拆開一袋餅乾包裝,將包裝袋拿在手裡,四下一看。
楚雋道:“找什麼呢?”
“哦,垃圾桶……”
不過這荒郊野外,沒有垃圾桶。
當然地上也不臟,因為根本不會有什麼人到這裡扔垃圾。這個年代的不可處理的垃圾,也是很少的。
也就是大一些的城市,主乾道上可能有一些垃圾桶。農村鄉鎮根本就沒有這個概念。
“垃圾桶?”楚雋看著安暖,若有所思。
安暖突然就反應過來了。
一個鄉下姑娘,怎麼會有找垃圾桶的習慣?
“對。”安暖硬著頭皮說:“我看京市的街上是有垃圾桶的,應該不讓隨便扔垃圾吧。影響美觀。”
楚雋,怕是要懷疑她了。
“嗯,沒事兒。”楚雋沒說什麼:“你丟車上就行,車上有個小垃圾簍。”
“好。”
安暖低頭吃東西,心裡七上八下的。
她畢竟不是原主,而且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就算有原主的記憶,也很難模仿。生活中行事說話,難免不一樣。
但借屍還魂這種事情,隻要咬死不認就行。
懷疑是捕風捉影的東西,身體還是之前的身體,指紋dna血型什麼都一樣,就算彆人再懷疑,也沒有證據。
安暖定了定神,三兩口吃完,忍住了去找餐巾紙的習慣,隨手在衣服上擦了擦。
“走吧。”安暖說:“我也去看看現場。”
現場發現屍塊的幾個地方,都用隔離帶圍了起來。
這裡本來就沒人,現在發現了碎屍,就更沒人來了。
“這就是發現屍塊的地方。”楚雋站在水塘邊:“你彆走的太近,這是野塘無人打理,水草旺盛,邊緣地區有些看著是實地,其實是水草,會踩空。”
“好。”
水塘並不太大,三袋屍塊,分彆在水塘的三個位置。
外麵陽光耀眼,但林子裡樹木茂盛,不透光線,顯得有些幽暗。
安暖道:“楚隊,你今天過來,是想乾什麼?”
“沒有什麼具體的想法。不過昨天搜索這一片的時候,是夜裡,視線不好。所以想著白天再來看一眼,看看是否有什麼發現。”
安暖現在有些後悔,早知道,就昨天晚上跟過來了。
經過一個晚上的搜索,這片林子裡的許多人來來往往,就算凶手留下了痕跡,也很有可能被毀掉了。
但是這個線索沒有被發現。
如果發現了有用的線索,楚雋現在也不會這麼頭大。
見安暖站在水塘邊一臉深沉,楚雋也不打擾,怕擾亂了她的心思。
過了好一會兒,楚雋見安暖還是沒有要說話的打算,這才道:“怎麼樣,有什麼想法嗎?”
“……”安暖回過神來:“沒什麼想法。我沒有看見現場,沒有看過周邊人員的問詢記錄,也沒有看過完整的驗屍報告,就眼前這一片野塘……我隻是野路子,不是神仙。”
也不知道是不是周念川這兩天是不是把自己誇的有些天上有地下無了,讓楚雋產生了什麼不切合實際的想法。
好在楚雋也沒有覺得她應該是神仙,也沒有什麼失望。
“帶你在周邊走一走。”楚雋道:“看能不能找到個小飯店,吃個中飯。”
當然,也是他自己想要走一走。
車就在路邊停著不管,兩人走出了小樹林。
周圍有好幾個村子。
二十分鐘之後,站在一片房屋前。
“這是野塘最近的村子。”楚雋道:“叫長涇村,不過離得還是挺遠的,林子裡除非有特彆明顯的爆炸,不然發生了什麼情況,也是聽不見的。”
安暖往村子裡看看,往後看看。
“如果村裡人要出門,是不是要穿過林子?”
“可以穿過去,算是抄近道吧。”楚雋說:“也可以走大路,走大路的話,可以在村頭做公交車。”
“所以……這個林子,並不是人跡罕至的。”
“當然不是,隻是來的人比較少罷了。”楚雋道。
“那就不對了。”安暖停下腳步:“楚隊,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凶手會在這個地方拋屍呢?”
楚雋想過,但是一個野塘,難道不是個拋屍的好地方嗎?
裝著屍塊的袋子,掩藏在水草下。如果不是正好有人遊野泳,是很難被發現的。夏天腐爛的快,河中還有魚蝦,很快,就會隻剩下一些骨頭。
“你覺得這個地方不好?”
“非常不好。”
“怎麼說?”
“說近不近,說遠不遠。說熱鬨不熱鬨,但說僻靜,也不夠僻靜。說麻煩不麻煩,但說方便,也不是特彆方便。”
“這是什麼意思?”
“如果我是凶手,不會將屍塊丟在這個地方。”安暖蹲下身看地上,林子裡的地上,隱約能看見自行車輪留下的痕跡。
雖然不多,但證明確實有人會騎車來回。
就算拋屍一般是晚上,不太可能碰見人,但安暖覺得,總歸不是一個好地方。
這是拋屍,不是遛彎。
將三麻袋碎屍丟在野塘裡,要花費的時間也不少,為什麼不走遠一點,找更偏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