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收拾好那本嶄新的《商法學》,無視了周圍那些混雜著驚異、崇拜和不屑的議論,徑直走出了階梯教室。
404宿舍。
門被推開,一股泡麵混合著汗味的氣息撲麵而來。
“滾蛋!沒看我正團戰嗎!死了你負責啊?”一個胖子頭也不回地吼了一嗓子,鍵盤敲得劈啪作響。
上鋪傳來書頁翻動的聲音,一個戴眼鏡的瘦高個探出腦袋,滿臉的八卦之火在燃燒。
“默神!你可算回來了!聽說你在劉熙的課上大殺四方,把‘滅絕師太’都給說沉默了?”
胖子手一抖,遊戲裡的人物瞬間黑屏。他立刻摘下耳機,電競椅猛地一轉,滑到林默麵前。
“真的假的?老林,你小子不是去什麼破律所實習,給資本家當牛做馬了嗎?怎麼有空回來震撼教授一整年?”
林默將背包甩在空蕩蕩的書桌上,激起一層薄灰。
“體驗生活,順便給同學們普及一下社會的毒打。”
【實習工資才三千,不去蹭課蹭空調,天理難容。】
胖子和瘦高個立刻圍了上來,臉上堆滿了諂媚的笑。
“默神,我的膝蓋就是你的!求求了,收我為徒吧!教我兩招,以後我也好出去裝逼!”
“對對對,”瘦高個扶了扶眼鏡,“你那套‘合法搶劫指南’理論借我用用,我感覺我能靠這個拿下隔壁係的係花!”
林默嫌棄地揮了揮手。
“拜師就算了,我怕把你們教壞了。”他嘴角一勾,“不過,下周三倒是有個免費的現場教學,可以帶你們去見識見識。”
胖子立刻來了精神:“什麼教學?去哪兒?”
“市人民法院。”
林默的語氣平淡得像是在說明天要去食堂吃飯。
“我是被告方的律師助理。你們可以親眼看看,教科書上的法律,和現實裡的法律,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宿舍裡瞬間安靜下來。
胖子張著嘴,剛想再說什麼,卻一個字也吐不出來。瘦高個臉上的嬉笑表情僵住了,手裡的書“啪”地一聲掉在地上。
他們一直以為林默說的律所實習,是在吹牛。
清流律師工作室。
韓清正在翻閱袁鐘案的卷宗,辦公室裡隻有紙張翻動的沙沙聲。
林默推門進來,坐到她對麵。
“韓律,我有一個問題。”
韓清抬起頭,目光平靜。
“這個案子,如果隻打強奸官司,輿論和現有證據都對我們極為不利,幾乎是必輸的局麵。”林默身體微微前傾,“以你的資曆和聲望,為什麼要接一個這麼燙手的山芋?”
【一個精明的獵手,不會打沒有把握的仗。她接這個案子,圖的肯定不是那點微薄的律師費。】
韓清合上卷宗,動作不帶一絲煙火氣。
“因為在袁鐘找到我之前,他幾乎找遍了江城所有排得上號的律所。”
“沒有一家肯接。”
“他們嫌錢少,案子敏感,贏不了,影響聲譽。”
“所有人都勸他認罪。”韓清的語氣沒有起伏,“爭取庭前和解,拿到對方的諒解書,判個緩刑。這是他們眼中最理智,也是最劃算的結果。”
“但他堅持說,他沒做過。”
韓清身體後靠,直視著林默的雙眼。
“一個走投無路,被所有專業人士都判定了‘死刑’的人,還在堅持自己的‘無辜’。我就想看看,這份‘無辜’,在法律的天平上,到底還有沒有分量。”
【原來如此,這不是一單生意,這是一場對法律信仰的捍衛,或者說,是一場豪賭。】
辦公室的電話鈴聲在此刻尖銳地響起,劃破了這片刻的沉凝。
韓清看了一眼來電顯示,按下了免提鍵。
電話一接通,一個女人尖利刺耳的叫罵聲就從聽筒裡炸開。
“姓韓的!你個不要臉的臭婊子!你們他媽是不是有病啊!”
是張知。
“袁鐘那個強奸犯,你們不好好琢磨怎麼讓他少坐幾年牢,居然反過來告老娘詐騙?!”
“我操你們祖宗十八代!你們這破律所是不想在江城混了是吧?信不信老娘找人把你們腿打斷!”
“還他媽異想天開要判我無期徒刑?你怎麼不乾脆請求法院槍斃我呢?”
“我告訴你們,這事跟你們沒完!等著瞧,老娘不把你們搞臭、搞倒閉,我就不姓張!”
汙言穢語如洪水般傾瀉而出。
韓清的臉上,依舊看不到任何情緒波動。
林默伸手,拿起電話聽筒,將通話模式從免提切換了過來。
電話那頭的咒罵還在繼續。
“張知女士。”
林默的聲音不大,但異常清晰。
那邊的聲音頓了一下。
“我是袁鐘的代理律師助理,林默。”
“首先,感謝你的來電。其次,本次通話已全程錄音。”林默的語氣不緊不慢,像是在陳述一個客觀事實,“你對我方代理律師的人身攻擊、名譽誹謗,以及對我們整個律師事務所進行的暴力威脅,我們會整理成一份全新的證據,一並提交給李法官。”
“謝謝你為我們的案子,提供了新的彈藥。”
“如果沒彆的事,就請保持你的精力,法庭上見。”
說完,他直接掛斷了電話。
“啪嗒”一聲,聽筒被穩穩地放回原位。
辦公室重歸寂靜。
不到五分鐘,桌上的電話再次響起。
韓清看了一眼號碼,是法院的專線。
她接起電話。
“李法官。”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疲憊的聲音,韓清靜靜地聽著,偶爾應一聲。
“嗯。”
“好的。”
“我們知道了。”
通話很短。
韓清放下電話,看向林默。
“是李法官。”
【來了,審判的結果,在開庭前就已經注定了一半。】
韓清的嘴角,第一次出現了一抹極淡的弧度。
“他說,經過院裡、檢察院和相關部門的緊急研討,認為我方提出的詐騙指控,與強奸案的案件事實存在高度關聯,分案審理可能會導致事實認定不清。”
她停頓了一下。
“為了查明真相,節約司法資源,法院決定……”
“同意並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