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武皇帝不豫,詔韓說與皇子閎入侍,有間,賞賚不貲,已而大漸。”
廷尉卿張湯傳書北軍。
看得衛青、霍去病直皺眉。
朝廷、戰場,其實沒有差彆,甚至朝廷比戰場更凶險,不知有多少馬上飛、馬下走的宿將,喪身在這沒有硝煙的戰爭中。
和戰場情報一樣,未央宮的消息,各式各樣、源源不斷的傳來,在帝星搖撼的時候,幾乎所有人都在施展陰謀詭計,這時候,分辨消息真假是很重要的。
張湯,毋庸置疑是眾多消息來源的人中,身份地位最高的存在。
不知曆史,不知“大漸”二字的份量有多重,這基本是在判當今陛下死亡,甚至連諡號都想好了。
“孝”。
“武”。
孝是漢皇諡例,武,開疆拓土曰武,平定內亂曰武,軍事卓越曰武,政治強硬曰武,總而言之,褒大於貶。
倒是與當今陛下相符。
但人沒死,諡號先出,還是對人子所言,張湯的拳拳進步之心昭然若揭。
每次皇位更迭,都意味著曆史轉折,而裡麵往往潛藏著最大的機遇,隻要抓住,就能平步青雲。
毫無疑問,張湯認為若能利用好這個機遇,一定能夠成就更加輝煌的事業,隻是,劉據是太子儲君,繼承皇位順理成章,即使自己身為廷尉卿在其中,也很難有作為,哪怕太子儲君順利繼位,功勞也是師相公孫弘的,跟自己關係不大,這才有繞過丞相府,獨書北軍的行徑。
“這是個小人。”霍去病厭惡道。
對子罵父、忘恩負義,陛下的九卿,怎麼是這樣的人?
衛青歎了口氣,“酷吏嘛,就該如此。”
所謂酷吏,雖尚稱得上能乾,但常常是因要為上位者排除統治上的障礙,所以才施以冷酷的鐵腕手段。
賢時就重用,不賢時則拋棄,很多時候,賢與不賢也不由酷吏決定。
如今見到由狗變人的機會,努力一二,也不是無法理解。
“舅舅說的對。”
劉據肯定了衛青的話,但見霍去病難以接受,笑了笑道:“既然大兄如此討厭這樣的人,不妨將此書收起,他的生殺予奪,就掌握在你的手裡了,再遇到時,你再看他。”
張湯是故意遞出把柄,以求換得太子儲君的信任,不然,此書什麼時候拿出來,詛咒天子,都能要了他和全族的命。
霍去病一劍斬斷了書簡,哼聲道:“要殺他,何須此書?”
這份狂傲,總是讓劉據和衛青苦笑。
“據兒,攜軍進京嗎?”衛青沉著聲調道。
小心謹慎了一輩子,大紅大紫前也安然若素了一輩子,但在這時,隻要劉據願意,他願意冒險一次。
天子不豫,太子儲君不在禦前,偏偏地,皇子閎詔侍在前,如果皇帝立下傳位遺詔,不是太子儲君,而是皇子閎,那長安就熱鬨了。
霍去病也緊張了,想到過往在宮中皇帝姨夫的教導,非常矛盾。
“南軍大規模調動,李廣、李敢父子已經接管了長安諸門,如果現在攜軍入城,要對付的,不止五萬南軍,還有長安城內數萬的囚、徒、奴,以及數萬‘七科謫’,舅舅、大兄能保證一月攻下嗎?”劉據再次搖搖頭道。
南軍,不必多說,以衛青、霍去病的目光來看,雖然李廣經營多年,仍是一塌糊塗,連精兵都算不上。
不過,衛青、霍去病要承認,李廣鬆散的統兵方式,使得無數底層將士對李廣很親近,一旦交戰,戰鬥力先不提的,但是能夠向李廣效死的。
而這,也是李廣在漢匈戰場屢次深陷重圍,單騎脫逃的原因。
再就是長安城內的囚、徒、奴,所謂囚,是因罪被關押在監牢的犯人,所謂徒,是有罪而被發配到官府工坊裡做工的犯人,此外,還有一種是因罪沒入官府的奴隸,稱為奴。
長安各官署裡本就有大量的囚、徒、奴,天子為了營造建章、桂、北、明光四宮,在不久前,又增加了大量囚、徒、奴,哪怕沒有詳細統計,這些“諸官徒奴”,少數也有五萬人。
如果以皇帝命令,赦免他們的罪作為條件,南軍諸將就是再不濟,將這些人征召成軍,再以武庫武器裝備的這點能力總有的。
而諸官徒奴能爆發的戰鬥力,遠的參考秦末少府章邯的驪山囚徒,近的可以參考淮陰冤案,當年,韓信以淮陰侯困居長安,他的門客欒說的弟弟向呂後告發,說韓信密謀矯詔發諸官徒奴響應在代地造反的陳豨,差點沒把呂後嚇死。
另外,根據漢製,凡有大的征伐,常備軍隊不足用時,可以征發七種人從軍,叫“七科謫”。
“吏有罪一,亡命二,贅婿三,賈人死亡,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籍七,凡七科。”
“吏有罪”是犯了罪的吏,讓他們上戰場將功贖罪。
“亡命”是因各種原因脫離戶籍的遊民。
“贅婿”是上門入贅的女婿。
“賈人”是坐販,“市籍”是當時對集市賈人的戶籍管理,他們的生活和交易都在城市指定的“市”中進行。
在時代下,商業受到歧視,曾經有市籍,或者父母、祖父母有市籍的人都要被征發從軍。
“吏有罪”者,可以直接算在諸官囚徒奴中,長安城中“亡命”“贅婿”有多少不可知,但有市籍且大都居住在長安市中的,劉據通過丞相府早就拿到了確切數據。
長安四市中竟然有六萬商賈。
也就是說,攜北軍入長安,至少要遭遇十六萬人的抵抗,就是十六萬頭豬,八萬北軍想全部抓殺也沒那麼容易。
南軍諸將隻要抵抗住北軍一月,來自大漢八方的勤王軍就會抵達長安,那時候,就什麼都完了。
衛青沉默。
長安城的防禦,他比誰都了解,城堅池深,八萬北軍想正麵突進十幾萬,乃至幾十萬的抵抗之城,根本不可能。
霍去病咬了咬牙,“一月嗎?我可以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