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星梅鎮裡,唯一能稱得上‘商業設施’的場所。
【金色橡樹】除了販賣祖傳的星梅酒之外,也兼顧著容納外來者的職責。
一樓是酒館大堂,二樓便開拓出幾個房間,充作旅社。
平日裡不會有人光顧這座偏遠鄉鎮,唐奇成了這裡目前唯一的住客。
正常來講,單人客房一晚需要5銅幣,但出於今晚演奏所帶來的更多銷量,一毛不拔的凱瑟琳,很大方的為他今夜的住宿買單——
她是個精明的人,似乎看得出來,唐奇能夠創造的收益不止這些。
如果不是點燃了酒鬼們的興致,讓她大半夜又跟著忙碌起來,兩個人或許還能談一談後續的合作項目。
不過唐奇也需要一個安靜的環境休息,把洽談留給明天也無妨。
在室內待久了,身上的衣服變得乾爽,便把皮衣隨手扔在草垛鋪就的木床。
點燃桌上的燭燈,他終於有了大快朵頤的時間。
燉豆子已經有些涼了,黑麥麵包咬起來也乾澀、噎嗓子,甚至泛著一股淡淡的苦味。
但星梅酒的甘甜彌補了這一部分——
比起黑啤的厚重、苦澀,梅酒要更為柔順,像是一股涓流淌過喉嚨。
殘留的酒液附著在舌尖上,有連綿而微小的刺痛感,仿佛酒中的精靈在舌苔舞動。
唐奇更願意稱它為氣泡果汁,可它又的確具備著酒精應有的效用。
明明入口冰涼,身子卻逐漸溫暖起來。
頭腦跟著發散思維,讓唐奇有閒心琢磨起後續打算——
既然來到這個陌生的世界,就要適應、融入。
他本就對奇幻世界感到十足的好奇,就沒有什麼好叫苦的。
“所以現在的首要目標是穩定,其次便是賺錢?
不然沒辦法讓來往的商隊帶我離開這裡。”
有關在晨暮森林的經曆,其實已經有了部分缺失。
他隻記得自己餓昏過去,卻不記得是誰將自己拖到了鄉鎮。
饒是如此,關於這片森林的危險,他還是略有耳聞。
他可不敢賭幸運女神會眷顧他第二次。
“而且離開這裡之後,要回到詩人學院麼?”
導師雖然沒有明說趕唐奇走,但話裡話外的意思,都是他不適合做個吟遊詩人。
但自己與前身不同,唐奇自認要更圓滑一些,或許能回去謀取一份不錯的工作?
“可弄臣無非是捧貴族臭腳,當間諜心理壓力又太大、不自由……還能有什麼彆的選擇麼?”
都來到奇幻世界了,在解決溫飽的前提下,他當然還是想感受這個世界的一切——包括冒險。
重來一世的唐奇不怕死亡。
他更怕自己活得不夠精彩。
記憶裡還沒人出版過《異種族的鑒定指南》,如果可以,他可不介意做個領頭羊。
“那就是冒險者?”
所謂的‘冒險者’其實並非是一種職業,更像是一種代稱——涵蓋那些在機緣巧合中,主動去探索世界的一批人。
可自己的武藝隻能說訓練過,比平民強一些。
撞上隻地精,打個有來有回就了不得,萬不敢說能充作傍身的本事。
哪怕今天填飽肚子,正麵跟那個豺狗決鬥,也是被打趴在地上的份。
“而且不會有隊伍招攬一個吟遊詩人。”
冒險團隊可是一幫把性命壓上的人,讓一個不會魔法的詩人加入隊伍圖什麼?
圖他打架的時候,能縮在角落裡唱戰歌助威?
還是戰死之後,有人會唱著挽歌替他們收屍?
至於魔法……
連唯一的詩人學院,都沒有人參透出音樂的魔力——
這當然有種種原因。
譬如傳承的斷代、天賦的局限、詩人學院的沒落、貴族資助的用意等等……
但學不會就是學不會,唐奇更不可能免俗。
將托盤上的食物吃的一乾二淨,卻發現自己完全沒有可取之處的唐奇,不由仰天歎息:
“所以我果然隻能當一輩子賣唱的詩人了嗎!”
這麼看來,回詩人學院找導師安排工作,反而是最合適的選擇……
憑著自己做預製菜的才藝,借鑒些流行音樂取悅大眾,走文抄公路線似乎也能順風順水。
彆無選擇的唐奇,隻能從自己淋濕的包裹中翻找紙筆,試圖將後續的計劃一一羅列在清單上。
可雙手才伸進潮濕的布袋,指尖卻傳來一抹皮質的觸感。
拿出來一瞧,發現這似乎是一個厚重的記事本。
紫藤色的牛皮書封鍍上了鎏金紋路,交織成一個碩大的音符,印在了封麵的正中。映襯著燭光,隱隱閃爍光澤,單從質感上來說就價格不菲。
唐奇不記得自己的包裹裡有這麼一本書。
他根本就買不起。
好奇心的驅使,讓他打開扉頁一探究竟。
書頁猶如羊皮紙一般厚重,微微發黃。
映入眼簾的,卻隻有通用語組成的一段話——
【記錄故事,獲得獎勵;聲名遠揚,更多獎勵】。
“這就是我的金手指嗎?”
想到這本書是此前從未見過的,唐奇一邊推斷,一邊翻開下一頁。
除了夾在書頁中的一支素白羽毛筆外,便隻有一段信息——
【唐奇·溫伯格】
知名度:籍籍無名
追隨者:1
技能:無
物品:【史奴筆】
唐奇雙眼微眯,目光粗淺掠過了自己慘淡的名聲。
在好奇‘1’是從何而來之餘,又仔細打量起【物品】一欄,上麵居然記載著一樣奇物——
【史奴筆】
等級:非普通
介紹:這支羽毛筆似乎儲藏著用不完的墨水
備注:當一個奴隸擁有著消耗不完的勞動力,那他便會成為史上第一奴隸——黃金國之主,“最偉大的開拓者”蘇丹·艾德爾。
唐奇拿起羽毛筆,捧在手心仔細端詳了一番,怎麼看怎麼普通:
“意思是讓我一直寫下去,不要憐惜你麼?”
他緊跟著翻開第三頁,才發現除了打好的分行之外,便是一片空白。
緊盯空白處,唐奇心頭忽然湧現一股莫名的表達欲,讓他總想要拿起羽毛筆寫些什麼。
“書上說記錄故事,就會獲得獎勵。
但是卻沒告訴我記錄什麼故事,要求真實還是虛構。
也沒提獲得的獎勵,是物質的還是抽象的……”
抓了抓自己的卷毛,唐奇有些一籌莫展,
“既然是‘記錄’,而不是編撰,是不是寫自己的經曆會好一些?譬如寫日記一樣?”
這本書來路不明,卻清楚記錄著自己的身體狀況,與所有物品。
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態度,唐奇乾脆決定寫一寫穿越以來發生的經過。
雖然短暫,但應當也算個‘吟遊詩人證明自己’的小短劇?
想到日後需要提高知名度,興許還有出版的可能。
於是,他乾脆以日誌形式,用通用文字,根據腦海中的記憶,寫下第一欄——
【遺失曆1000年6月7日,星梅鎮,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後,我被人一腳踹出了酒館……】
擁有一定撰寫歌詞的能力,唐奇的文筆自然不會差。
今天的經曆稱不上精彩,但也有起承轉合,他平鋪直敘下來倒也容易。
隻是室外的暴雨實在狂戾,有些讓人靜不下心。
斷斷續續要寫到結尾時,抓著濃密卷毛的唐奇,忽然聽到一陣敲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