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5章 司馬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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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炎(公元236年至公元290年),字安世,河內郡溫縣(今河南省溫縣)人,

晉宣帝司馬懿之孫,晉文帝司馬昭之子,西晉開國皇帝,史稱晉武帝。

司馬炎最初靠著其父親曹魏權臣司馬昭入仕,隨後曹魏甘露五年(公元260年)參與迎立常道鄉公曹奐被封為中撫軍、新昌鄉侯。

曹魏鹹熙元年(公元264年),司馬昭受封晉公,司馬炎被立為晉國世子。

同年司馬昭去世,司馬炎繼承其爵位與權勢,掌控魏國朝政,並於鹹熙二年(公元265年)接受曹奐禪讓,於266年2月8日稱帝,建立晉朝。

“隨後司馬炎勵精圖治並平定少數民族叛亂,於晉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三月,滅亡江南的吳國,重新統一了中國。”

“在施政上,司馬炎提倡節儉並積極招攬人材,在經濟上改革農業、推行限田以抑製土地兼並,”

“同時親自參與法律編纂工作,因此在司馬炎的治下人民安居樂業,最終出現了“太康之治”的盛世景象。”

“而執政後期司馬炎開始逐漸怠政、寵信小人,並堅持將能力欠缺的長子司馬衷立為太子,為晉朝內亂埋下隱患。”

“晉太熙元年四月己酉日(公元290年5月16日),司馬炎去世,葬於峻陽陵(位於今河南省洛陽市偃師區),享年五十五歲,諡號為武,廟號為世祖。”

“司馬炎生於曹魏青龍四年(公元236年),字安世,是曹魏權臣司馬昭的兒子、司馬懿的孫子,曹魏嘉平年間被皇帝曹芳任命為北平亭侯,後來又逐漸升任至中護軍、假節。”

“曹魏甘露五年(公元260年),群臣迎立常道鄉公曹奐為皇帝,司馬炎在東武陽(今山東省聊城市附近)迎接,之後升任中撫軍,並被封為新昌鄉侯。”

“曹魏鹹熙元年(公元264年),曹奐封相國司馬昭為晉公,此時司馬炎並不是晉國世子的第一人選,”

“司馬昭本想立其過繼給司馬師的兒子司馬攸為世子,而司馬炎的才氣名聲也不及司馬攸,”

“但此時的司徒何曾以司馬炎能力極佳且相貌非凡為由極力勸阻司馬昭,於是司馬炎被立為晉國世子,被任命為撫軍大將軍、開府。”

“鹹熙二年(公元265年)五月,曹奐賞賜司馬昭天子儀仗,司馬炎也被晉升為晉國太子。”

“同年八月,晉王司馬昭患病去世,司馬炎繼承其爵位與官職,掌握了魏國朝政。”

“司馬炎繼承司馬昭的爵位、官職之時,司馬家族已經經曆其祖父司馬懿、叔父司馬師、父親司馬昭的經營,”

“在中央取得了掌控魏國朝政的大權,在地方上平定了三次忠於曹魏宗室的勢力對司馬家族勢力的反抗,”

“即“淮南三叛”,至此司馬家族已經獲得了對國家的掌控權,司馬氏取代曹魏已經成為了大勢所趨。”

“於是鹹熙二年十二月,曹奐正式下詔希望將皇位禪讓給司馬炎,司馬炎推辭不接受,但此時群臣堅持請求司馬炎接受皇位,”

“於是司馬炎隻得順從眾臣的意見,接受禪讓登基稱帝,以封國晉國為國號建立晉朝,並改年號為泰始。”

“司馬炎隨即大赦天下,將原先的曹魏皇帝曹奐改封為陳留王,並將曹魏宗室的諸王爵位降為縣侯,同時將司馬懿、司馬師、司馬昭一並追封為皇帝。”

“泰始三年(公元267年),司馬炎還將皇子司馬衷立為皇太子。”

李白:司馬炎即位初期較為勵精圖治,製定並完善法令,派遣羊祜、杜預等有能力的人才鎮守地方,

同時鼓勵農業生產,在各地受到自然災害時積極進行救濟,還多次下詔教化民眾,經其治理下晉國逐漸繁榮,國力獲得增強。

而此時位於江南的吳國皇帝孫皓則沉迷酒色、荒淫濫殺,吳國國力大大衰弱,時常有邊境將領投降晉國,而司馬炎都給以優待,因此吳國民心漸漸倒向晉國。

晉鹹寧五年(公元279年),司馬炎下令大舉進攻吳國,派遣二十萬士兵分六路進攻吳國,

晉國軍隊接連取得勝利,占領大片吳國土地,最終晉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三月,

龍驤將軍王濬率領晉軍攻至吳國首都建鄴(今江蘇省南京市)西北的石頭城(一座軍事要塞,位於秦淮河與長江交彙處,今南京市鼓樓區),

孫皓向晉軍投降,至此吳國滅亡,之後晉國廢除了當地的苛政,並救濟老弱及貧困的人,吳國百姓因此樂於接受晉朝統治。

司馬炎通過對吳國的戰爭,吞並吳國下轄的四個州,獲得人口二百二十萬人,

至此在司馬炎領導下的晉朝暫時結束了自漢末以來的戰亂局麵,再次統一了中國。

司馬炎確立的太子司馬衷智力存在缺陷,其他兒子也都或年幼或平庸,

而此時已是齊王的司馬攸名望很高且同樣具有繼承帝位的法統,因此太子的地位並不穩固。

早在鹹寧元年(公元275年)時洛陽爆發瘟疫,司馬炎也染病以至於無法接受朝見,這時朝中大臣便希望司馬炎去世後將帝位傳給司馬攸。

其中河南尹夏侯和向朝中重臣賈充進言迎立更有賢能的人為繼承人,賈充猶豫並未表態,司馬炎得知後很不高興,之後便奪去了二人的實權。

尚書張華更是直言繼承人應當為司馬攸,司馬炎聽後便將其外放貶出中央。

後來司馬炎身邊的中書監荀勖和侍中馮紞因與司馬攸關係不和,向司馬炎表示朝廷百官都心向司馬攸,太子將來必然無法順利繼位。

司馬炎便下決心消減司馬攸的名望,之後采納馮紞的建議,於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加封司馬攸為大司馬、都督青州諸軍事,

通過此舉表麵上為司馬攸提升了官職,實則將其調任到封國中遠離中央,從而減弱其勢力。

太康四年(公元283年)司馬炎繼續下詔書催促司馬攸前往封國。司馬攸知道自己受到陷害,於是憂憤成疾,乞求留在國都看守皇陵,但司馬炎予以拒絕。

之後司馬炎派禦醫治療司馬攸,禦醫迎合司馬炎的心意都表示司馬攸沒病,

於是司馬炎繼續催促病情加重的司馬攸啟程,司馬攸便勉強辭行,強撐病體啟程,兩天後病死,

“至此司馬攸本人去世,不支持太子的大臣也被司馬炎進行打擊,太子司馬衷的地位得以穩固,使得後來司馬炎去世後晉朝權力平穩過渡。”

“自太康元年滅亡吳國後的十數年裡,晉國國內外沒再出現較大的叛亂或軍事衝突”

“國內經濟得以充分恢複,司馬炎也進行了農業改革、同時采取一係列措施恢複農業,使得國內生產出現繁榮景象。”

“此時期晉國國內人口增長速度也很快,僅太康三年(公元282年)時晉國國內戶口便從統一全國時的二百四十五萬戶增長至三百七十七萬戶。”

“經司馬炎改革後,太康年間的賦稅比較平均,國家沒有多少大事發生”

“因而人人能夠安居樂業,出現小康的局麵,社會繁榮以至牛馬遍野、外戶不閉,”

“甚至傳出了天下無窮人的諺語,這一段社會經濟高度增長、繁榮的時期也被後世稱為“太康之治”。”

“此外上百個晉國四方的少數民族部落也在數年裡先後向司馬炎表示歸順,而司馬炎也繼續派兵擊敗不服從晉朝的鮮卑族人,”

“最終於太康十年(公元289年)迫使遼東慕容部鮮卑的首領慕容廆歸降。”

“司馬炎執政後期,國內矛盾逐漸顯現出來,其本人自平定吳國之後便開始逐漸懈怠,較即位初期更加注重享樂,在擴充後宮的同時也沉浸於宴飲遊樂之中。”

“朝政上司馬炎寵信皇後的父親侍中楊駿等人,晉朝開始出現貴族、外戚專權的現象。”

“而政治製度上司馬炎繼承了曹魏的政策,采取九品中正製,使得世家大族長期壟斷高級官員位置,”

“社會階層流動性大大下降,且給予世族地主極大的政治、經濟優待,這些導致太康後期晉國社會腐敗奢侈情況嚴重,”

“以至於出現公卿石崇與王愷鬥富、太傅何曾每日飲食耗費高達萬錢的情況。”

“世家大族的奢侈行為浪費了大量資源,也使得太康年間的小康局麵好景不長。”

“司馬炎對於太子的一係列舉措同樣為晉國埋下了隱患,考慮到司馬衷的嫡長子不是其皇後賈氏所生,”

“於是采納謀臣王佑的建議,大力提升宗室藩王們的地位與權力,並授予他們很大軍權,命其守衛各個關鍵位置以做防備,但這又為藩王們興兵混戰埋下了隱患。”

“晉太熙元年(公元290年),司馬炎病重,此時開國功臣們大多去世,而侍中楊駿不許其他大臣見到司馬炎,獨自守在其身邊,並趁機改換朝中公卿,安插自己的親信。”

“之後司馬炎病情稍好,見楊駿的人事安排不合理,便下詔命汝南王司馬亮與楊駿一起輔政,”

“同時任命了一些有名望的年輕大臣輔佐太子,而楊駿卻將詔書藏匿起來,後來司馬炎病重,皇後奏請讓楊駿輔政,司馬炎點頭應允。”

“隨後司馬炎希望見司馬亮一麵對其托付後事,但司馬亮沒能及時回到國都。”

蘇軾:之後皇後又寫了一份對楊駿大加封賞的詔書,司馬炎由於病重看後沒能言語,而詔書最後仍然被執行了下去。

同年四月己酉日(公元290年5月16日),司馬炎在含章殿去世,享年五十五歲,被安葬於峻陽陵,廟號為世祖。

司馬炎去世後,太子司馬衷登基,即晉惠帝,但其能力欠缺導致皇後賈南風與楊駿爭權,使得晉朝政局動蕩,

同時各地藩王的權力過大,開始起兵爭奪對中央權力的控製權,晉朝陷入動亂之中,國力大大下降,史稱“八王之亂”。

司馬炎即位時便開始頒布新的法律製度,之後又多次對官員下詔命其積極處理案件、審理冤案,還曾親自巡視官員案件處理結果。

同時司馬炎時期相關官員在漢朝法律基礎上修訂的新法律成型,其中以對實事有益為標準,

刪除了苛刻繁瑣的條紋,隻保留了簡潔的部分,還對死刑、連坐等刑罰進行調整、刪除並廢除了肉刑以減少這些刑罰的使用。

司馬炎也對編纂法律的官員大加賞賜來做出表彰,還曾親自去講授法律,後來又同意讓明法掾張斐對新法進行了注釋解釋。

司馬炎喜好大臣直言進諫,並虛心采納,他曾多次下詔命令各地官員舉薦有才能且品行好的士人。

而在任用人才時司馬炎也基本秉承以賢良為標準,不以官員家人犯罪或私人恩怨而影響對官員的任用。

吳國被滅亡後,司馬炎也沒有對吳國士人進行打壓,而是下詔對吳國境內有名望的人進行任用。

司馬炎即位初期大力提倡注重節儉,自身也較能夠以身作則,曾當眾燒掉進獻上來的珍奇服飾以示節儉。

登基之初有官員建議建造七廟用於祭祀祖先時,司馬炎也以所需徭役繁重為由加以拒絕。

平定吳國後,尚書令衛瓘上書司馬炎勸其前往泰山封禪,但司馬炎也因封禪耗費大量民力與錢財而拒絕。

但到了司馬炎晚年,由於其也漸漸沉浸於腐化奢靡的生活,便不再注重提倡節儉了。

司馬炎即位後,采取了重農政策,起初延續了曹魏以來的屯田製度,下令軍隊進行屯田,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軍隊糧食自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時司馬炎還免除奴隸們的身份使其轉變為屯田兵參與屯田,此舉對發展社會生產具有重要意義。

但隨著社會的穩定屯田製便無法滿足發展生產的需要,於是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司馬炎開始施行占田、課田法,

將原先屯田製下受軍部管理、收獲糧食需上交屯田兵變為繳納一定租賦後便能獲得全部糧食的自耕農,此舉提升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社會生產日漸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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