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林雪回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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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禮過來住,晚飯也不能對付。

南笙把大米和小碴放一起煮大鍋飯,思哲看妹妹困了,就帶她去院子醒醒神。

南笙從油壇子撈出兩塊肉,一塊五花肉用來炒山菜,另一塊梅肉用來炒辣椒,兩個菜不夠吃,再拌個黃瓜涼菜解暑解膩。

“現在天越來越熱了,家裡有沒有綠豆,煮點綠豆粥喝,千萬彆中暑了。”

明禮不知道家裡有沒有,自從姐姐出嫁,家裡的生活水平急劇下降,娘也沒心情琢磨好吃的。

“昨天我還夢見你了。”

聽到姐姐這麼說,明禮來了好奇心,“夢見我什麼?不會又是揍我吧?”

“你還挺有自知之明,我夢見你下工不走正常路,非得去山腳那邊轉悠一圈,正好有女同誌喊非禮,你就衝上去了,你猜結果怎麼著?”

明禮搖頭,該不會是女同誌對他以身相許吧?

“以身相許?美的你,結果林子裡麵是對兄妹,非說你要耍流氓,把你報警送去勞改了,氣的我當著民兵麵打了你一頓,心想把你打死也比送去農場受罪強。”

明禮聽得直笑,這都什麼跟什麼,“姐你就不能盼我點好啊。”

他還以為自己年紀輕輕就有媳婦兒了呢,白高興一場。

“我看大娃挺聽話的,放學回來就燒火做飯,琦琦也乖,姐,你真打算就在這裡安家落戶了?”

明禮也知道姐姐沒太大毛病,就是愛俏,喜歡文化人,否則也不會被知青騙,如今醒悟過來,想必會在林家好好過日子。

他就是覺得姐姐年紀輕輕就做了後娘,挺委屈的。

南笙也說不好,按照目前大娃對她的好感度,沒準真得在這邊住上很多年。

“在這落戶挺好的,你姐夫在外麵掙錢,軍貼大部分都郵寄回來,我就負責看兩個孩子就行,想回家隨時都能回去。

再說兩個孩子都不是我生的,林寒永遠低我一頭,往後肯定不敢給我氣受。”

明禮想著也是這麼個理,要是姐姐遇到什麼事,家裡離得近,也能幫上忙,總歸姐姐過得高興就行。

晚飯剛端上桌,明禮就要被米飯和肉味香迷糊了,現在一年乾到頭,秋天分的糧食也就夠個溫飽。

家家戶戶分到的細糧少,也就過年那兩天能吃上大米白麵,南家日子好過些,過節的時候還能割點肉。

南笙作為大家長,挨個給孩子夾肉,琦琦怕辣隻能吃五花肉,思哲都能吃,給夾什麼吃什麼。

明禮碗裡都是辣椒炒肉,他和姐姐一樣,喜歡吃辣口。

明禮和思哲都很能吃,一大鍋飯和三個菜,都被兩人掃進了肚子,能看出來,他們吃的特彆滿足。

晚上明禮和思哲睡一屋,陪嫁的新被還有一床沒用,正好給了他鋪在身下。

一夜好眠。

天剛蒙蒙亮,明禮就醒了,他這一有動作大娃就睡不著了,“小舅舅,你怎麼起的這麼早?”

明禮說自己得趁早走,不然趕不上上工,大娃讓他等會,說自己起來煮個粥很快的。

昨晚上南笙就把白麵發好了,大娃掀鍋蓋的時候不小心摔到了地上,聽到聲音南笙也跟著起來。

她說弟弟,“你彆著急走,先吃了飯再說,一會騎我自行車回去。”

明禮看了思哲一眼故意道,“不好吧?你不也得用嗎。”

南笙瞪了他一下,“先把你嘴邊的笑收起來再說話,口不對心,我現在天天上工,用不上自行車,等哪天不忙了你再給我送回來。”

昨天晚上大米飯燉肉,今兒早上就是白麵饅頭和雞蛋湯,這夥食,相當硬了。

明禮看著都心疼,“姐,你要是這麼做飯,我以後都不敢過來了。”

“也不是單獨給你吃的,主要是想讓你帶點回去給爹娘嘗嘗。”

南笙還給弟弟帶了點綠豆,讓他熬綠豆湯喝。

思哲從做事方法上就能看出親娘與後娘的不同,他親姥姥過來時,娘很少會做好吃的,等姥姥走的時候,就大包小包把能帶上的糧食都帶走。

親姥姥說,你爹是當兵的有能耐,就該多幫扶小舅子,他們家都要揭不開鍋了。

後娘卻不是這樣,小舅舅過來,有好吃的她就直接給做上,這才是待客的規矩。

走的時候也沒給舅舅帶太多東西,也就饅頭金貴點,思哲再次覺得南家人比白家人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隻有一點他很費解,南家人看著都挺和善,後娘怎麼這麼愛打人?

明禮走的時候時間已經不早了,村裡也有人看見他,八卦天性蓋過了恐懼,上工時有位孫嫂子就過來打聽。

“林寒媳婦兒,你家裡去客人了啊?”

南笙嗯了一聲,“我娘家弟弟,昨天給送東西過來。”

她要是不解釋一句,用不上半天,整個向陽村都得知道她往家裡偷人。

“那你娘家挺有錢的,都能買起自行車。”

南笙抬頭看了孫嫂子一眼,看的她後退了兩步,琦琦一直站在這塊,聞言就說,“不是小舅舅的,是娘買的。”

孫嫂子終於挖到了有價值的消息,轉身就跑。

南笙摸摸閨女小腦袋,幫她正了下草帽,“去玩吧,彆去草叢高的地方,容易有長蟲知道嗎?”

“知道啦娘!”

這孩子自從那天撒嬌要和南笙睡,就再沒回過西屋,相處的時間越長越黏人。

南笙有時候在想,如果完成任務了,能不能讓係統幫忙偷個閨女?真是太可愛了。

最近天氣越來越熱,南笙每天都要起早熬點綠豆湯,讓兩個孩子至少喝上一碗,要再繼續旱下去,村民們就得挑水澆地了。

望山村那邊也忙,已經開始挑水澆地,明禮把自行車騎回去好幾天,也沒時間往回送。

就在這時候,林家唯一的姑娘林雪回來了,帶著自己一雙兒女。

“呦,是小雪吧?這穿的可真帶勁兒!”

林雪語氣甜甜地,“嫂子是我,我回來看看爹娘,好長時間沒見了,拿兩塊糖給孩子吃。”

“那感情好!”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聊了起來,其中不乏聊起了林家的事兒。

林雪算是向陽村高嫁的代表,她長得漂亮,當年去鎮上時一眼就被丈夫蔣華看上。

蔣華家住縣城,父母都是工人有點小錢,剛開始不同意這門婚事,嫌棄兒媳婦是農村的,文化又不高,卻拗不過兒子喜歡。

好在林雪爭氣,婚後一年就生了對龍鳳胎,也在婆家站穩了腳跟。

就是縣城離家太遠,她一年能回家一次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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