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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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門口的風帶著初秋的涼意,卷著地上的落葉打旋,像安然此刻亂糟糟的心。

陳明宇站在三步外的台階上,指尖夾著煙,煙霧繚繞裡,他的側臉冷得像塊冰。這是他們結婚三年來,他第三次用這樣的姿態等她——第一次是求婚,他站在餐廳門口,眼裡有敷衍的期待;第二次是領結婚證,他靠在車邊,不耐煩地看表;這一次,是離婚。

安然捏著帆布包的帶子,指節泛白。包裡隻有她幾件換洗衣物,和一本被翻得起了毛邊的相冊,那是她當初執意要帶來的,如今卻覺得像個笑話。

“簽吧。”陳明宇終於掐了煙,從公文包裡抽出離婚協議,“我媽說了,家裡的東西都是陳家的,你帶過來的那點破爛,早該扔了。”

他的聲音沒什麼起伏,像是在談論天氣。安然抬頭看他,想從那雙曾經讓她心動過的眼睛裡找到一絲波瀾,哪怕是厭惡也好,可什麼都沒有。隻有一片死水般的漠然。

這時,一輛黑色轎車停在旁邊,車窗降下,露出婆婆張桂蘭刻薄的臉:“安然,彆磨磨蹭蹭的!我們明宇忙得很,沒功夫陪你耗。當初要不是看你可憐,我們陳家怎麼會要你這種家世的?現在離了婚,也算對得起你了。”

“對得起我?”安然的聲音有些發顫,她想起這三年。每天五點半起床做早餐,七點準時把熨燙好的西裝放在陳明宇床頭;張桂蘭總說她做的菜太淡,說她不會打扮丟陳家的人,說她肚子不爭氣生不出兒子;她辭掉喜歡的工作在家當全職主婦,最後連買支五十塊的口紅都要被盤問半天……那些壓抑的日子像潮水般湧上來,堵得她喘不過氣。

“不然呢?”張桂蘭嗤笑一聲,“住我們家的,吃我們家的,離婚了還想分東西?做人不能太貪心。”

陳明宇在一旁補充:“協議上寫得很清楚,你自願放棄所有財產。簽了字,從此兩不相欠。”

“自願?”安然低頭看著協議上“淨身出戶”四個字,筆尖懸在半空,遲遲落不下去。這三個字像針,紮得她指尖發麻。她為這個家付出的三年,她的青春,她的尊嚴,原來真的一文不值。

張桂蘭不耐煩地按了按喇叭:“彆給臉不要臉!當初要不是你死纏爛打,明宇能跟你結婚?現在我們明宇找到更好的了,你識相點!”

更好的……安然想起前幾天在陳明宇襯衫上聞到的陌生香水味,想起他越來越晚歸的夜晚,原來不是錯覺。

她深吸一口氣,壓下喉嚨裡的哽咽,筆尖終於在紙上劃過。“安然”兩個字,寫得歪歪扭扭,像她此刻破碎的心。

陳明宇接過協議,看都沒看就塞進包裡,轉身就要上車。

“陳明宇,”安然突然開口,聲音輕得像羽毛,“我們……真的就這麼結束了?”

他腳步頓了頓,沒回頭,隻丟下一句:“本來就不該開始。”

車門“砰”地關上,引擎聲響起,黑色轎車很快彙入車流,沒留下一絲留戀。

風更大了,吹得安然眼睛發酸。她低頭看了看手裡的離婚證,紅色的封皮刺眼得很。她站在原地,看著那棟曾經被她稱為“家”的房子所在的方向,突然發現,自己好像什麼都沒帶走,又好像,把整個人生都留在了那裡。

帆布包很輕,輕得像她這三年的存在。她拉了拉包帶,轉身,一步步離開這個充滿冷漠和輕視的地方。腳下的路很長,秋風卷起她的衣角,也吹散了她臉上無聲滑落的淚。

從今天起,她不是陳太太了。她隻是安然,一個被婚姻磨掉了所有光彩,如今一無所有,卻要重新開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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