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二層 (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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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我衝來的哥布林總數是九隻。

普通哥布林八隻,混雜著一隻哥布林劍士。

說是劍士,其實也就拿著一把60厘米左右的彎刀……

和雕刻刀不同,這個長度已經算是不錯的利器了。

“咕嚕!”

看到正麵衝過來的哥布林,我用緊握的錘子猛擊它的太陽穴。

啪!

一擊必殺。哥布林還沒來得及倒地就化作光影消失了。

不過,現在高興還太早。

畢竟才解決了一隻而已。

“咕嚕嚕嚕!!!”

剛解決一隻,兩側就同時飛來兩隻哥布林。

手裡握著的是雕刻刀。

我向右衝刺,用盾牌推開一隻,隨即轉身用錘子猛擊另一隻。

啪!

這是第二隻。

但連喘息的時間都沒有。

不知何時,後方也出現了,又一隻哥布林從背後襲來。

是哥布林劍士。

“哢啊啊!”

好歹是個劍士,發出蛇一樣的聲音。

我立刻停下動作,滾向地麵。

呼嘯!

帶著尖銳破空聲從上方掠過的刀。

看到我滾地的哥布林們趁機衝了上來。

這就是為什麼二層比一層危險幾倍的原因。

四隻普通哥布林還能靠體力壓製,但到了這個程度就不可能了。

隻能冒著受傷的風險。

如果是我一個人來的話。

噗嗤!

從灌木叢中射出的箭矢貫穿了一隻哥布林的眉心。

埃爾文似乎又進入了狙擊位置。

咚!

我借助翻滾的反彈力迅速從地上站起,然後舉著盾牌衝向敵陣中央。

畢竟戰士拉仇恨是理所當然的吧?

“小崽子們!都來吧!”

用盾牌抵擋,揮舞錘子,躲避,用腳踢開,或者用頭撞。

在沸騰的野蠻人之血與走鋼絲般的戰鬥中,在哥布林陣中肆虐的同時,再次調整好位置的埃爾文瘋狂地射出箭矢。

咻——,噗!噗!噗!

每隔兩三出的箭矢讓哥布林們無法回神。

“呃,呃啊!!”

或許是有些急躁,箭矢並非每次都命中要害……。

噗!

肩膀、手臂、腹部、胸部、大腿等部位總會有所命中。

有時甚至注入了精靈的力量,箭矢會突然燃起火焰。

我也不甘示弱,用錘子一個個敲碎了因警惕箭矢而動彈不得的哥布林小崽子們的腦袋。

咚!咚!

隨著哥布林的數量減少到隻剩兩個,它們開始逃跑。

一個被我瘋狂追趕抓住了後頸,另一個則被埃爾文射中後腦勺處理掉了。

「擊殺了哥布林劍士。經驗值 +1」

戰鬥結束後,躲在灌木叢中的埃爾文現身走了過來。

“大叔,你沒事吧?”

“沒事。你呢?”

“我也是。”

“好。那我們收集魔石吧。”

之後我們分成兩路,四處尋找箭矢和魔石。

雖然也在混戰中擊倒了哥布林劍士,但不可能獲得彎刀之類的物品。

就像在第一層一樣,穿著的衣服和武器都一起化為光芒消失了。

“這裡有六個。”

加上埃爾文偷襲殺掉的兩隻,總共收獲了11顆魔石。

考慮到第一天一整天奔波才收獲了四十四顆,這已經是超出預期的滿意收獲了。

戰鬥時間算起來連兩分鐘都不到。

“來,拿著。”

“兩個嗎?謝謝!”

我拿了9個,埃爾文拿了2個。

即使是同為9級的,考慮到劍士的比普通哥布林更重,所以這樣分配。

“繼續這樣分配可以吧?”

“嗯,這次戰鬥中有沒有覺得不方便或危險的地方?”

“沒有,沒什麼特彆的。”

之後,我回顧戰鬥,尋找改進戰鬥方式的要點。

雖然現在沒有發現需要改進的地方,但這說明我們還不夠成熟。

隨著戰鬥次數的增加和經驗的積累,自然會逐漸變得更好。

“好,那就到這裡,繼續前進吧。”

“是!”

我最後又確認了一次時間。

[01 : 31]

到第四天結束時,我們能有多少收獲呢?

我們以傳送門為中心,逐漸擴大活動範圍。

在擴大了超過3公裡的範圍後,幾乎每五分鐘就會遇到一群哥布林。

自然而然地,也遇到了哥布林弓箭手。

“嘻嘻嘻嘻!”

比起“咕嚕”,哥布林弓箭手發出的聲音更有個性,確實是更具威脅的對手。

它們使用類似豎琴的小型短弓作為武器,箭頭上也像其他哥布林一樣塗有毒藥。

甚至還會使用隱身魔法。

不過……

「擊敗了哥布林弓箭手。經驗值+1」

隻要集中注意力,這個野蠻人的身體就能對飛來的箭矢做出反應,躲避或用盾牌擋住。

當然,還是要小心。

“又有一個哥布林弓箭手!先解決它!”

“是!”

無論多麼強壯的野蠻人,頭部中箭也會立即死亡。

回到城裡得先買個頭盔。

“稍微休息一下吧。”

“哈!終於!”

結束了一場戰鬥的我們,移動到傳送門附近的空地上休息。

“如果你想的話,可以先睡。”

“真的嗎?”

這孩子真是不知道客氣。

我輕笑一聲點點頭,她便一屁股坐在空地上,像隻累壞了的小狗一樣偷偷瞄著我。

“那個,背包和毯子呢?”

“……在這裡。”

我把更加沉重的背包放下,還拿出毯子給她蓋上。

於是,不到一分鐘,就傳來了打呼的聲音。

呼嚕嚕,呼嚕嚕。

雖然比起正統的野蠻人風格,這聲音小得可憐又安靜……

她真的累壞了啊。

到現在為止都沒發出一點聲音。

嗯,也許是因為現在比那時感覺更安全吧。

[18:20]

我們在哥布林森林裡狩獵了大約15個小時。

每次都要和十幾個個體戰鬥,但隨著熟悉,危險的情況減少了,速度也更快了。

結果,我們在第一層獲得了難以想象的收入。

但並不是沒有緊張的時刻。

“呼……”

隨著探索範圍擴大,開始遇到探險者。

到現在為止一共遇到了十一次。

全都是三人以上的隊伍,偶爾還有混雜著異種族的團隊。

每次遇到時都按照慣例拉開距離擦肩而過,但每次我都感到一陣疲憊。

我怕的不是哥布林,而是探險者們。

現在尤其需要警惕。

“這孩子太漂亮也是個問題。”

看著熟睡的埃爾文,我不禁歎了口氣。

已經連續幾天露宿在外,但那閃耀的銀發和仿佛能吸引人的琥珀色眼睛,以及那張完美無缺的美人臉龐。

作為女人來說,這或許是幸運的事……

但作為探險家,我就不太確定了。

實際上,在我們遇到的探險者中,也有一看到埃爾文就忍不住舔嘴唇的家夥。

但願不要發生什麼讓人擔心的事情……

“……我有那麼漂亮嗎?”

什麼鬼,你剛才不是還在打呼嚕嗎?

“起來。”

“好的。”

或許是半夢半醒,埃爾文隨意地回答後,立刻又開始打呼嚕了。

呼嚕,呼嚕。

這家夥到底怎麼回事?

我認識的精靈可不是這樣的。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自從進入哥布林森林後,時間飛逝,轉眼間第七天開始了。

終於到了離開迷宮的日子。

“回去後,我先要好好睡一覺……”

“我也是。”

離開迷宮回到城市的方法隻有一個。

那就是等到樓梯關閉。

到了規定的時間,迷宮會將該層的探險者們送回城市。

第一層是168小時,第二層則增加到240小時。

層數越高,在迷宮中活動的時間就越長。

不過,我們打算在第七天結束前下到第一層,離開迷宮。

“今天我們不走遠,隻在附近活動。”

“好的!”

提前離開的原因有幾個。

一旦第一層關閉,傳送門也會消失。

這意味著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撤退的手段已經消失了。

而且,食物也快要見底了。

偶爾遇到探險家時,也有選擇用魔石換取食物,但……。

“沒必要勉強自己。”

更重要的是,完好的箭現在隻剩下十支了。

即使假設可以回收再利用,這些堅固的箭畢竟是消耗品,這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當初是用地球上的木材製作的箭,可能連幾次都用不了。

再次感受到這是另一個世界。

[22 : 27]

繼續狩獵了一段時間後,我確認了時間,停了下來。

“以防萬一,我們還是回去吧。”

“好的!”

我們現在距離傳送門大約有4公裡。

最多40分鐘就能到達傳送門。

當然,那樣的話時間會有些剩餘……。

比起因為太晚而無法返回,早點回去心裡會更踏實。

分彆前還有些話要和他說。

“小心點,又有陷阱了。”

我們沿著來時的路返回,不知不覺間森林裡又布滿了陷阱。

這意味著哥布林群已經重生。

不過,重生並不像遊戲裡那樣突然從空中出現。

森林裡經常能看到像兔子洞一樣的東西,哥布林總是從那裡爬出來。

所以有一次我在前麵等著,還讓埃爾文放火試試,但沒有任何反應。

挖地的話,地麵很快就會塌陷,所以沒能檢查下麵。

咚咚。

走在前麵的埃爾文停下了腳步。

“一點鐘方向大約70米處有哥布林群。普通哥布林八個,兩個劍士,兩個弓箭手。”

現在他已經習慣了,不需要再次詢問就能完美地彙報情況。

“要戰鬥嗎?”

“戰鬥。”

不需要冗長的對話。

我點頭示意,一如既往,埃爾文走在前麵,撥開灌木叢開辟道路。

然後他用手勢讓我停下,獨自又前進了約10米,站定後拉開了弓弦。

嗖——!

箭矢射出。

噗!

大概命中的是哥布林弓箭手。

我曾告訴他,如果可能的話,優先瞄準那家夥。

“大叔!”

“嗯,你退後。”

埃爾文向衝來的哥布林出一箭後,退了回來。

這種接力已經習以為常。

我衝上前,首先用錘子擊倒了混在普通哥布林中的劍士。

啪!

手感不錯,看來不需要再補一擊了。

“哇啊啊啊啊!”

我在陣型中心咆哮般地大喊,哥布林們頓時畏縮。

這些家夥果然膽小。

啪!

趁著哥布林們愣神的瞬間,我迅速衝刺,又擊倒了一隻劍士。

“咕嚕嚕!!”

經曆了這麼多混戰,我似乎已經成了這種亂鬥的高手。

埃爾文也是如此。

嗖——!噗!

他已經站好位置,開始正式射箭。

有時配合不佳,路線重疊差點被箭射中,但這種情況逐漸減少。

我開始能大致預料到埃爾文在何種情況下優先攻擊哪種敵人,瞄準何處。

這也算是彼此彼此吧。

噗呃!

大約一分鐘後。

戰鬥以擊碎試圖逃跑的哥布林的後腦勺而告終。

雖然之前聽說有兩個哥布林弓箭手,但在戰鬥中始終沒有箭矢飛來。

看來最初的兩箭都命中了弓箭手。

“乾得好,埃爾文。”

“嘿嘿。”

“不過既然弓箭手都解決了,還是說一聲吧。一直擔心的話會很麻煩的。”

“最後一箭我不確定有沒有打中。”

嗯,也有可能。

不準確的信息反而可能帶來危險。

這孩子現在真的長大了。

不知為何感到欣慰。

“快點收拾好東西,準備出發。”

“是!”

之後我在周圍撿拾魔石,埃爾文急忙叫住了我。

“大叔!有奇怪的東西!”

我趕緊過去一看,空中漂浮著一個拳頭大小的光球。

我知道那是什麼。

雖然這是我第一次親眼見到……

“……是精華。而且肯定是哥布林弓箭手的。”

老實說,一看到它我就感到不安。

運氣再好也不至於這麼好吧?

“那,那,那是精華嗎?這,這,這是?”

“是的。毫無疑問。”

“那,那,那,那該怎麼辦?”

光看這孩子的反應就知道,精華對探險家來說是無價之寶。

畢竟精華就是《地下城與石》的技能係統。

“吃掉這個會變成哥布林嗎?”

“怎麼可能。隻會獲得哥布林擁有的一部分能力而已。”

比如,就像在一樓用氣味追蹤我們的那家夥。那時那個追蹤者應該吸收了‘刃狼’的精華。

“該怎麼辦……?”

同樣的提問你到底要問多少次啊。

雖然比例是9:1,但那家夥似乎也對這東西有點貪心。

“想要嗎?”

“不,不是那樣的……但如果您願意給的話……”

不給的理由倒是沒有,但總覺得我越來越厚臉皮了,是錯覺嗎?

我輕笑一聲,開口說道。

“隻要你答應我一個條件,我就把這精髓給你。”

“哥布林弓手的精華”對我這個野蠻人來說並不是特彆有吸引力的東西。

雖然眼下可能會有點幫助,但可吸收的精華總量是有限的。

將來要是想刪除,隻會白白花大錢。

“……真的嗎?”

“嗯。”

看著他瞪圓的眼睛,我不禁笑出聲來。

再想想也覺得神奇。

精髓是在狩獵怪物時極低概率掉落的。可我第一次來,打的還不是普通哥布林,而是哥布林弓手的精華?

這運氣好得連“初學者的幸運”這個詞都不足以形容。

難道我這坎坷的命運終於要有點起色了嗎?

“本來打算下到一樓再說的,但現在就告訴你吧。埃爾文——”

“喂,你們!現在在搞什麼鬼?”

該死,難怪我覺得運氣好。

正想從埃爾文那裡得到一個承諾,遠處傳來了喊聲。

“彆動!”

由四人組成的人類探險家隊伍。

他們從遠處發現我們後,表情嚴肅地迅速拉近距離。

老實說,我覺得這樣也挺正常的。

“啊,大叔?”

這才是正確的流程。

運氣好嗎?怎麼可能。我從很小的時候就和彆人不一樣。

對我來說,幸運這種東西,總是要靠自己爭取才能勉強得到的。

“埃爾文,準備戰鬥。”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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