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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223章 進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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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的院長和常務副市長見麵,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哪怕談及何歡的案子。

畢竟,何誌仁是何歡的叔叔,血緣上的關係無法改變。

可問題是,這裡邊還有歐陽瑞和董天運。

歐陽瑞不說了,高風險人物。

至於董天運,在青山看起來手眼通天,跟什麼人都能搭上話,但董天運這個人,卻是上不了台麵的,隻能生存在灰色地帶。

體製內與董天運接觸的人,很容易被打上以權謀私的標簽。

這種事可大可小,不查怎麼都好說,一旦被上綱上線,夠任何人喝一壺的。

“宋書記,你放心,何歡的案子,市法院肯定會秉公審理,讓何歡得到應有的懲罰。”

於和正旋即就向宋思銘表明態度。

“於院長,我不是這個意思。”

一聽於和正的口氣,宋思銘就知道於和正誤會了,他接著說道:“我其實是想問問,我如果給何歡出一個諒解書,對何歡的量刑,有沒有影響?”

“那肯定是有影響的。”

“根據最高法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諒解書可以顯著影響刑罰幅度,達成諒解的案件,最高可減少基準量刑百分之四十。”

於和正根據法律條文解答。

“提交諒解書是什麼程序?”

宋思銘又問。

“宋書記,你真的要諒解何歡?”

於和正跟宋思銘確認。

“是。”

宋思銘點點頭。

“是何市長那邊?”

於和正試探著說道。

“不不不,何市長沒跟我說過何歡的事,我就是考慮到何歡還年輕,而且也是一時糊塗。”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我相信何歡也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還是要給他一個機會的。”

宋思銘回應道。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宋書記這句話說得好啊!”

於和正馬上附和。

上次和何誌仁見麵時,他答應輕判何歡,但真正付諸實踐時,卻發現很難找到輕判何歡的理由。

何歡聯合趙良友的兒子趙鵬飛,雇凶製造針對宋思銘的車禍,車輛、用於藏身的房屋,都是何歡提供的,何歡主犯的身份肯定沒跑了。

雖然,何歡最後是自首的,但何歡的雇傭殺人,又是在接受市紀委調查潛逃期間實施的,自首和潛逃直接抵消。

這種情況下,非得輕判何歡,會留下隱患,而且,這個案子的受害人是宋思銘,宋思銘不滿意怎麼辦?

所以,於和正隻能指示主審法官,先把何歡的案子壓住,不審。

可壓得了一時,壓不了一世,早晚還是要進入審判流程。

如今,宋思銘主動提及諒解,正好解了於和正的燃眉之急。

輕判何歡的理由一下就找到了,何誌仁那邊有所交代,而宋思銘作為受害人,自己出具的諒解,必然也會認可最後的判決結果。

相當於一下子解決了兩個難題。

“諒解書直接提交給主審法官,我現在就把主審法官叫過來。”

生怕宋思銘改了主意,於和正隨後一個電話,把何歡案的主審法官,刑事一庭副庭長沈洪振叫到自己的辦公室。

宋思銘也能理解於和正的操作。

何誌仁的妻子孫啟梅,曾經向宋思銘透露,在董天運以及歐陽瑞的撮合下,何誌仁和於和正有過接觸。

當時運河開發公司,還沒有劃歸市文旅局,隸屬於市國資委,而何誌仁又分管著市國資委。

何誌仁與歐陽瑞達成的協議是,歐陽瑞協調市中院輕判何歡,何誌仁指示運河開發公司,將運河景觀帶的開發權,給歐陽瑞。

儘管最後,何誌仁認識到與歐陽瑞合作的風險,退縮了,但於和正承受的壓力,並沒有改變。

何誌仁和歐陽瑞的合作是何誌仁和歐陽瑞的合作,於和正答應何誌仁是於和正答應何誌仁

宋思銘現在主動來市中院,給何歡出諒解書,也算是送了於和正一個順水人情。

諒解書有現成的模板。

宋思銘手寫後,簽字,按手印,而後,交給主審法官沈洪振。

有了這份諒解書,後麵的事,就好辦了,於和正對沈洪振說道:“把其他要開庭案子往後推一推,爭取這一兩周,把何歡的案子開了。”

“明白。”

沈洪振比於和正還高興。

主審法官的壓力才是最大的,就怕判了之後被挑出毛病,但現在已經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因為,最可能挑毛病的那個人,已經確定不挑毛病了。

等沈洪振拿著諒解書走了,宋思銘又對於和正說道:“於院長,還有一件事需要您幫忙。”

“說。”

於和正回答地那叫一個乾脆。

“諒解書的事,您跟何市長提一提。”

宋思銘說道。

他自己給何誌仁打電話,告訴何誌仁,給何歡出了諒解書,有些過於突兀,還是通過於和正把消息傳過去比較好,最起碼有一個緩衝。

“明白。”

“我知道該怎麼說。”

於和正在體製內混了這麼多年,馬上就領會到宋思銘的意圖。

以前,他對宋思銘的印象,是鋒芒畢露,好像跟誰都敢乾一架,現在再看,宋思銘還是懂得進退的。

當天晚上。

何誌仁難得的沒加班,準時回到家。

落後五分鐘回到家的孫啟梅,看到何誌仁坐在沙發上,很是稀奇,“今天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嗎?”

“下午,市中院的於和正,給我打了一個電話。”

何誌仁說道。

“於和正?”

一聽於和正的名字,孫啟梅就知道是何歡的事。

她下意識地放下包,坐到丈夫何誌仁身邊,“於和正怎麼說?”

“於和正說何歡的案子下周開庭,最終的量刑,應該是三到四年。”

何誌仁回答道。

“三到四年?”

孫啟梅皺了皺眉。

貪汙受賄加殺人未遂,三四年的量刑可是太輕了。

“這麼判,風險是不是太大了?”

孫啟梅擔憂地問道。

“一開始,我也覺得風險太大,容易被人挑出毛病,但於和正跟我說,今天下午,宋思銘專程跑了一趟市中院,提交了對何歡的諒解書。”

何誌仁解釋輕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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