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 > 玄幻魔法 > 文豪1983 > 第89章 殷商後裔成真

第89章 殷商後裔成真(1 / 1)

推荐阅读:

還是有幾百萬人嘛!

餘切被印第安裔讀者的熱情打動了,他決定抽時間了解印第安人的曆史。

這是他作為文學偶像的基本要務。

隻要你買我的書,你就是我兄弟;你不買我的書,你將不再是我的兄弟。

一個英文書籍在美上市,作者通常可以獲得售價的“1012”,餘切發覺,這恰好和中世紀宗教的稅率大差不差。

當有人支付了這“什一稅”,上帝應當回應信徒的呼喚。

一般認為,印第安人是美國各種民族中,收入最低的那一類,這是表麵現象。

另一個現象是,該族拿到了相當大的轉移支付,每年一些地方政府要固定花一筆錢,用於維護印第安人的民族多樣性。

這些錢既不屬於印第安人,也不屬於政府,它處於一種薛定諤的狀態——它每年都有一大筆,大概有三十億美金左右,這是真實存在的,但你如果要細究錢到哪裡去了,它似乎又不存在。

其中一部分用於購買印第安民族特性的東西,印第安文學也是其中一種。

莫馬迪正是憑此崛起。他的崛起令美國文學界大喜過望,填補了空白。

他某種程度上是類似於阿萊之於藏地文學的情況。阿萊是餘切的好朋友,原先阿壩文學期刊的編輯,現在是個專職作家。

中專畢業的馬爾康少年阿萊早年是寫詩歌的,撲街數年。

而後寫,看似有所成就,實則繼續撲街。

某天他大徹大悟,發覺可以用魔幻現實主義,結合藏地的民族史詩神話……這一套打法在國內無人能及,會寫的不是藏民,不配寫,真藏民不一定能寫嚴肅文學,搞不好在抽瑞克五代,阿萊又借到了民族文學的東風,加之此時文學技巧也臻至大成,於是輕而易舉拿到茅盾文學獎。

這是一個穩定市場,這是一個可以源源為餘切提供銷量的好地方。而且,它能保證餘切以後的每一本書,都能掛在書店的前排,因為美國在這方麵有一些補償性的規定。

央台的攝製組發現餘切搜羅起相關資料,他把那根羽毛插在自己的鋼筆上,變成了一個殷商後裔,撰寫文稿。

他的房間裡麵頻繁出現作家兼史學家莫馬迪,他的殷商後裔五十歲好兄弟。

餘切把錢忠書的研究成果拿去給莫馬迪看:“你發現沒有,你們印第安人的一些文字,和我們的甲骨文是相似的。也許在幾千年前,我們是兄弟。”

“印第安人為何在密西西比河的河畔居住?因為他們的祖先住在黃河。這是血脈深處的呼喚。”

“密西西比,黃河;聽起來無關?不是的,幾千年前,中國人不是這麼稱呼黃河,我們用的古漢語,還有彈舌音;而你們也自然不叫密西西比,那是白人扭曲了這個稱呼。”

莫馬迪大吃一驚:我蹭熱度,我口嗨的,你跟我來真的?

但為什麼那些字那麼相像?

莫非真是這樣?

“餘切,這是你考證出來的嗎?你有個了不得的發現!”莫馬迪越看越懷疑人生了。

難道印第安人真是殷商後裔?

當然像了!

埃及文字也有和甲骨文相似的,蘇美爾的文字也有和甲骨文相似的——說到底,人類原始的文字大多源自圖畫,隻是中國人硬是把這一套象形文字體係用到了今天。

如果有個彆文字相似,那就是同胞的話,整個地球都能被中國人強宣稱。

但餘切怎麼會否認呢?

又不是他說的,是錢忠書自己考證出來的。稿酬我來拿,黑鍋你去背吧。

他嚴肅道:“這是一個叫錢忠書的教授考證出來的成果,他是我們社院的副院長,但他不是一個官僚,而是一個真正的學者!在幾十年前,他就拿到了牛津的文憑,他博古通今,中西皆用。”

“普林斯頓大學為了請他講課,出價十二萬美金一節課!”

這很容易查,假的。

但確實請過錢忠書。

莫馬迪開始有點相信這件事情。

普林斯頓是一個研究型大學,教師的數量比學生多。沒有兩把刷子的人,是不可能被邀請去的。

如果一個人獲得諾貝爾獎,且恰好在普林斯頓大學,普林斯頓大學的學者們,會把自己的鋼筆送給這個人,代表自己的最高敬意。

而且普林斯頓大學的漢文學比較牛逼。這代表錢忠書在這方麵的研究,是受到認可的。

他問:“這個人這麼出名,為什麼我從來沒有聽說過他?”

“因為他是一個高尚的人。他很少在公眾場合露麵,很少與人產生爭論,他低調謙遜,這都是他一個人的驚世智慧,而我有幸見過。”

莫馬迪露出敬佩的目光。“低調,樸實,他是一個真正的印第安人。”

“咳咳……”餘切嗆住了,道:“你說的沒錯。”

隨後餘切講起了故事:“數千年前,有一批東方人跨越白令海峽到達美洲,在這裡建立起了自己的家園,當時中原大地正處於殷商年代,我們認為,這些人是毫無疑問的殷商後裔……”

莫馬迪聽後十分向往,接受了他這一套說法。

“我會為你的書來遊說的,我相信你的,是我們印第安人想要的那種。”

莫馬迪到底如何想的?餘切不知道。

他真的相信餘切的鬼扯?也許吧。

還是這可以用於團結印第安人?

因為印第安人其實內部有許多部落和種族,而現在他們至少有了一個共同的精神共同體——數千年前的殷商。

這個精神共同體十分完美,完美在它永遠不可能被觸摸,因此永遠不可能被證偽。

作為印第安人的“驚世智慧”,印第安人的文曲星,莫馬迪開始頻繁為餘切的奔走,並且向每一個印第安人推薦這一套觀點。

“我們之所以要看《2666》,追捧餘切的,不僅僅是因為他寫了拉美史,還因為他是我們的自己人!”

“你看看他!他頭上的羽毛,他胯下的戰馬!他的肩膀寬闊到可以停留一隻雄鷹!他揮揮手,可戳穿美洲獅的頭顱!”

“他是真正的戰士!他流淌著阿茲特克勇猛戰士的基因!”

餘切當初拍攝的打獵視頻和照片被莫馬迪拿來遊說。

印第安人看到他的身材後傾慕不已:是的,這就是我們印第安人本來的樣子。

我們不是一群賭鬼和毒鬼,不是被圈養起來的珍稀動物,我們是勇猛的戰士。

每一次莫馬迪前來,都會帶來好消息:有一批印第安人所處的保護區,說服了當地的州政府,決定采購餘切的《2666》。

“餘切的是我們印第安人的文化瑰寶。”莫馬迪說。

州政府對“中國人寫的為何能成為印第安人的文化瑰寶”感到詫異,但印第安文曲星既然這麼說了,就這麼辦吧。

印第安人已經在穀底了,怎麼走都是向上,難道不許彆人看書?

餘切正在把印第安人的處境,巧妙的寫在他的中。

這些人的曆史大概是這樣的:

在16到19世紀,第一批人登陸美洲大陸。西方探險家和土著相遇了。

他們語言不通,人種不同,就像是活在不同的星球,是不同的生物一樣。

然後不知怎的,一些印第安人接納了西方人,於是產生了“感恩節”:因為印第安人給了他們食物和水,引導他們在美洲定居。

隨後,來到此地的白人越來越多,逐漸和印第安人產生矛盾,並最終發生了針對印第安人的殘暴屠殺,使得遍布全美洲的印第安人人口銳減。

這是一種法西斯的行徑。

不是出於對財物、資源等的爭奪,而是係統性、工業性的進行消滅,沒有理由,就像是清除害蟲那樣的天經地義。

人會因為吃肉而產生羞愧嗎?

當然不會的。

而印第安人就是那些被拖去宰了的牲畜。

這是文明社會的恥辱,它的存在足以擊潰工業革命以來,人類自以為是的社會道德,因為那一觸即潰。

根據美國自己的史學家記錄:印第安人被白人圍在烈火中焚燒,他們好不容易從烈火中逃出來,卻又被刀劍所砍殺,有的印第安人甚至直接被剁成了碎片,他們被屠殺的速度很快,很少有人可以逃出來。

餘切看到這些資料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他正在寫《地鐵》三部曲,他發覺其中的一些可以融入到中。

印第安人因為死得太快,導致印第安人原有的文化被打亂了,失傳了。

印第安人失去了自己的文字,失去了自己的語言,也逐漸失去了自己的首領和部落關係,沒有了這些,印第安人就不能被稱之為印第安人;莫馬迪的崛起彌補了這種空缺,他通過考古寫出了一係列印第安文學作品,把這些人團結到一塊兒。

但是,莫馬迪畢竟獨木難支,他用英文寫印第安曆史,就像是修真世界裡麵那些“空證”出道果的天才,而他一旦死去,接下來的人當然無法繼承他的事業。

此時,發生在拉美世界的“哥倫比亞之旅”,促使莫馬迪注意到了餘切這個作家,他想辦法和餘切處好關係,他相信有一天這些友誼可以得到回報。

印第安人確實在買餘切的書。

在莫馬迪這個人的帶領下,餘切的詭異的出現在了印第安裔開設的賭場,是一種幸運符號。

一些賭客們輸急眼了不再畫十字,也不再做法事,而是在腦子裡麵冥想餘切的雞湯。

卡門飛去印第安人保留區進行調研,回來後說:“我相信你的書中,有約六分之一是印第安人來購買的,他們既不看,也不讀,就像是戴在頭上的羽毛和穿在身上的皮衣,他們把你的書當做裝飾品。”

“但你應當重視這個市場!因為它是另外一個華人社會。”

八十年代,全美一共不到一百萬的華裔,嚴格來說這些殷商後裔比華人更多。三千萬的海外華裔中,絕大部分人其實在東南亞居住。

這還真能搞成我的基本盤啊!

餘切冥思苦想,如何把印第安人的悲催曆史,整到《地鐵》裡麵去,因為他手上還未出版的隻有這一部。

此時稿子的初版已經完成。

他必須要坐實他“核子文學”創始人的名頭。

而且再為這一部增添一些文學性。

《地鐵》原先是一部毛子寫的末世文,後被改為核廢土遊戲,其作為文學的價值是不夠的。

在西方世界,餘切在文學上有兩大創新,一個是賽博朋克,這個開創人名頭不幸被人均分了,因為賽博朋克是一個在西方發展很多年的概念,沒有人能獨占;核子文學在這裡是餘切徹底首創,在他之前,沒有人提出過完整的世界觀。

也沒有人產生過很大影響,因為切爾諾貝爾利事件還未發生,大眾並不關注。

這些都成全了餘切一個人。

而且餘切把每一個靈感都解釋清楚了,為什麼來的?

世界觀源於在日本、港地的見聞;而麵對危難抗爭的主題,則出自餘切家鄉的三線工程;還有一些細枝末節的狠活兒都可以用拉美大舞台來解釋。

在出版前,《地鐵》的世界觀逐漸徹底成型。

在《地鐵》結局中,有這樣一個情節:主人公最終可以摁下毀滅世界的核彈,和“地上的生物”同歸於儘,這時候他忽然發現那些生物原來也是智慧生物。

那些人形生物一直在和他進行交流。

“我們可以和平相處的,相信我!”

他們說的這樣的話。

主角是唯一一個可以和“地上生物”進行交流的人,其他所有人一旦接觸那些生物,要麼徹底瘋掉,要麼就迅速死去。

然後主角就麵臨這麼一個選擇,是同歸於儘,還是放這些“新生物”一馬?

這是不是很像印第安人當初麵臨的情況?

印第安人發現一些人形的和他們類似的西方人來到這片土地,近距離接觸後紛紛得病菌而死,少部分人和主角一樣,是個扛得住舊大陸病菌的超級人類。

曆史上,這些“主角”做出了錯誤的選擇,接納了“地上的生物”,然後被殺光光。

他們隨後被鳩占鵲巢,地表的廣大土地不再屬於他們。

而在裡麵,主角最終選擇摁下核彈,同歸於儘。

讀者看到這一幕,為了主角的選擇而震撼時,餘切希望聰明人可以意識到,這部不單是一個黑暗的末世幻想,它的價值在於,它是人類曆史上確切發生過的事情。

而印第安人選錯了。

而且,大部分的美國讀者是白人,他們在一整本書中都代入主角,在結尾發現自己是“地上的生物”,是使得人類滅亡的罪魁禍首。

這就是文學性所在。

最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