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四十八小時這個規定,周雲個人的看法是,當下相對來說最合理的規定了。
因為你暫時想不到比這更合情合理的規定方法。
當然,當下最合理並不代表這就是完全合理的,它同樣存在著諸多問題,所以周雲會來這麼一句。
很多人擔心說如果突破了四十八小時,會導致有些人長時間在icu住下去,甚至聯合醫院騙保……
這個其實不用擔心,為什麼,因為工傷賠付不是老乾部的那種實報實銷,而是定量的。
這裡我們說的四十八小時是發生工亡的情況下,也就是人死了才會算這個。
這個時候的賠付是定量的,分三個部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以及供養親屬撫恤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就是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今年差不多是108萬左右。
喪葬補助金是統籌地區六個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各地區不一樣,一般就是幾萬塊。
供養親屬撫恤金,這個是按照工亡的人工資來算,配偶給百分之四十,其他親屬是百分之三十。
但不要想太多,這個必須是沒有勞動能力才能拿,正常人很難鑒定出沒有勞動能力的結果。
所以大家就能看到,你在醫院可以隨便住icu,你住一百天都行,但賠付的錢是定量的。
如果人沒死,那就是另一套流程,這裡隻說工亡。
至於說聯係醫院騙保……這玩意查出來是犯罪不說,騙取的錢得退回,而且還要處罰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郭喜風其實很想問問對方是不是對這規定不滿,但猶豫之後還是選擇不說話。
因為對方表麵上看起來好像在噴,但其實沒有噴,如噴。
這種情況下他想回懟都沒辦法,對方隻是說了一個現狀而已。
於是他隻能保持沉默。
審判長低頭好像在記錄著什麼,這會兒聽到沒聲了抬頭道:“完了?那被告這邊開始陳述吧。”
茅文濤清了清嗓子開始發言:“我方認為原告的觀點有問題,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隻有在搶救四十八小時內才能視同工傷。”
“但是現在對方明確已經超出了四十八小時,那肯定不能認定工傷,對於上述的法律規定,我方認為不應擅自做擴大解釋。”
他這邊就是咬著這個點,你看法律規定了四十八小時,那就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
你說的那些玩意都沒道理。
既然法律沒有規定,那我們就不能擅自來做擴大解釋。
這句話本身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法律這個東西很嚴肅,就是要咬文嚼字,一般來說就是不能進行擴大解釋,就是要根據語義來判斷。
又輪到周雲說了,他的觀點同樣不複雜。
“我們這裡不是擅自做擴大解釋,而是根據立法精神和具體案情來論證的。”
“段立偉家屬和醫院對其進行的超過四十八小時的搶救行為,是基於社會倫理道德、親情關係和醫生“救死扶傷,絕不輕言放棄”的職業道德,體現的是對生命的尊重。”
就是一句話,具體案例具體分析,不能以偏概全。
“我認為,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類案件事關勞動者權益保障,事關民生和社會和諧穩定,適用法律規則的過程實質上是對各方當事人利益進行衡量的過程。”
“因此,我們需要在全麵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考量哪一方當事人的利益更值得去保護,從而作出融合情理法、符合法治精神的價值判斷。”
聽到這裡,郭喜風和茅文濤驚的嘴都張大了,對麵那個人有點……有點不對勁吧,這話也是你能在法庭上說的?
為什麼,因為周雲的這句話直接道破了法律和打官司的本質。
法律是什麼,是統治階級維護統治的工具,那適用法律的過程是什麼,說穿了那就是對雙方利益進行衡量。
誒看看這個案子,哪一方更要保護,那就偏向哪一方,就這麼簡單,這就是在民事案件中適用法律的本質。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這話沒問題,但問題在於,哪個前哪個後啊?
很多業內人士都開玩笑,法官判案子那是先有判決結果再找法律依據,這話是玩笑,但同時又不是玩笑,這裡真的可以說懂的都懂。
穩定才是最重要的,穩定才能壓倒一切。
當然,這些都是規則,而周雲這樣的訟棍最擅長的就是利用這些規則來為自己的當事人謀取最大的利益。
郭喜風帶著忐忑看了看審判長,這居然不製止?這話能拿到明麵上說?
然而審判長依舊一言不發,就這麼靜靜地由著周雲說。
周雲這邊滔滔不絕說了半天,然後才道:“好了,我的發言完畢,請求法院支持我方訴求。”
審判長這才如夢初醒一般道:“哦好,被告你們還有沒有要補充的嗎?”
茅文濤張了張嘴,還是決定不再多說什麼,對麵那人絕對是個瘋子。
有些話大家都懂,但是你絕對不能放在明麵上,結果對方直接就這麼說了出來。
所以茅文濤開口道:“請求法院駁回對方訴求。”
他還能說什麼,他隻能說這句話。
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然後麵無表情地離開……她能說什麼,她也隻能說這句話。
這案子簡單而又不簡單,所以怎麼辦,上報唄還能怎麼辦,領導們討論去吧。
她的心裡是傾向於支持訴求的,也就是視同工傷。
因為周雲說的確實有道理,這個案件裡的情況確實要符合立法精神,來對勞動者進行一個保障。
順便也能懲治一下那些通過各種手段規避勞動關係的公司。
她可是很清楚的,那位周律師單單是為了確定勞動關係都不知道費了多大勁,好不容易才走到現在這一步的。
你說公平什麼的,這公平嗎?這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確定勞動關係這麼點事,結果走了那麼多的程序。
那還是因為周雲專業水平高,所以直接發現了關鍵問題,如果換個律師,那等著吧,一年能給你確定勞動關係就不錯了。
但現在,還是讓領導們決定怎麼判吧。
周雲帶著孫依玲離開,從頭到尾孫依玲都沒說過話。
現在走出了法院,周雲開口道:“孫女士,情況就是這樣了,你之前的救助行為沒人說那不對,現在的這個大環境下,說實話你的行為是需要支持的。”
什麼大環境,男女對立,離婚率增加,讓人感覺婚姻已經快要變成純粹的利益關係了。
而在這樣的情況下,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孫依玲明知道繼續救下去很可能人財兩失,但卻依舊沒有猶豫選擇繼續救治。
這真的需要支持,正好有些人賺了那麼多的血汗錢,也該吐出來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