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場庭審,可以說酣暢淋漓。
關鍵是,在觀眾看來,特彆的專業,特彆的牛逼!
當然了,電影裡麵的庭審雖然儘量按照正式的法庭的庭審來。
但是本身畢竟不是真正的案件,而是劇情,所以肯定還是有瑕疵的。
不過這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範彬彬飾演的律師,這一戰可以說全處於上風,而且有理有據,遊刃有餘。
一步步地推翻了公訴人的說法,並且不是胡攪蠻纏,而是有理有據。
是有法可依!
休庭之後,庭審的審判長和兩個審判員離開。
鏡頭給到了後方,不止合議庭的成員,而是林林總總,來了好些個人。
顯然這個案件太大,太敏感,連合議庭也不敢輕易下定論。
其中一個年紀比較大的法官開口道:“如果是我的話,我依然還是會考慮防衛過當,因為死了三個人啊!”
另外一名法官反駁道:“可是辯方律師的司法解釋都可以證明餘昊的確是正當防衛,而且是非常完美的司法解釋!可我們不能因為沒有先例,就不敢判,這是對被告的不公平!”
“讚同,哪一方合理,就應該直接判!案例,如果我們不敢判,那麼就永遠都不會有案例可參照!”其中一個法官激動地道。
“連殺三人,正當防衛,儘管司法解釋很合理,但是影響太大了!正因為如此,我建議還是請求最高檢指導吧!”終於審判長還是開口道。
這個劇情,陳默還是安排了。
也是在告訴觀眾,有時候,有些事情,真的不是那麼的容易的!
法官也是人,審判長也是人,是人,就不可能像機器一樣,像ai一樣,保持最理智,最客觀的狀態。
而同樣的也是在告訴觀眾,正當防衛的案子,特彆是這種案件,本就是非同尋常。
當然,陳默也是有私心的。
言歸正傳。
電影回到了庭審上。
兩邊做最後的陳述。
首先是公訴人:“審判長,我方認為,餘昊的行為已經完全超出了正當防衛的範疇,他的過當的防衛已經造成了三人死亡,雖然這三個人,是催債人,並且所作所為也是犯法的,但是他們同樣的也是人,在沒有被剝奪權利之前,他們同樣的是有人權的!
法律的追求是人人平等,他們三人雖然做出了令人發指的罪行,但是罪不至死,他們的罪行應該由法院來審判,而不是由餘昊個人執行私刑!所以我懇請審判長,合議庭,對餘昊這種明顯具有報複心的行為,從重判罰!以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
接著是範彬彬飾演的辯護律師的最後陳述。
“審判長,剛剛公訴人的說法我部分認同,法律追求的的確是人人平等,但是!
餘昊的家庭在這次的事件當中,作為絕對的弱勢群體,他們得到了法律的保護了嗎?
他們遵紀守法,為了謀生陷入高利貸的陷阱,把這個家庭推入深淵,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去傷害他人,卻為什麼要遭受這些痛苦?
諸位,為什麼這個案件會造成轟動?為什麼大家會這麼關注餘昊?為什麼會為他鳴不平?不就是因為,這個案件,周雄等人欺人太甚,讓廣大群眾都感受到了那寒冷入骨的恐懼嗎?
全國有無數個餘昊這樣的普通人,試問如果他們遇到了周雄這樣的人的侵害的時候,不能拿起武器反抗,保護自己的權利,那麼才是法律的悲哀!
在這個案件當中,我的當事人,餘昊能怎麼辦?該怎麼辦?
他能做的隻有反抗!這一次的反抗是他威懾了不法分子,注意,他的本意從來都不是要傷害誰,而是保護,他的本意是要保護自己的母親,自己的姐姐,不受欺辱,可是如果因此卻反而要背負刑罰的話,那麼從今以後,誰還敢反抗?
法律追求的是人人平等,而法製的精神更應該是: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誰是不法?無疑周雄等人所作所為才是不法!
而我當事人餘昊,他的反抗暴力的行為,和過程,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環境,如果這種程度的反抗都能夠被判定為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話,那麼法律是不是要求他吞下所有的屈辱?
那麼是不是法,在為不法讓步,是不是變相的在保護周雄這樣的黑惡勢力?
既然法律是公平的,那麼我作為辯護律師,也已經給出了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那麼法律就應該還我的當事人餘昊一個公道!
這才是真正的公平公正的法律!”
可以說這一段陳述,震耳欲聾!
影院內甚至自發地響起了一陣轟鳴般的掌聲!
這是大家自發的鼓掌,隻是為了那一句:“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最終,當審判長宣判:“雙方最終陳述都已經完畢,現在開始宣判庭審結果!”
“全體起立,審判長宣讀審判結果!”
庭審現場席位上的所有人都起立。
整個庭審現場鴉雀無聲,甚至可以聽見心跳聲。
餘昊的母親和姐姐母女倆握緊了雙手,憂心忡忡地看著等待宣判的餘昊。
餘昊整個人也顯得緊張到顫抖!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與此同時首映禮現場所有人也都被這一幕感染到了,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審判長看了一眼材料,然後宣判道:“本案緣由,上訴方不滿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次庭審為二審訴訟!”
“經過合議庭商討判定”
“現在判定,撤銷一審判決,餘昊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任何刑事責任,無罪,當庭釋放!”
轟!
當“無罪,當庭釋放”的聲音響起,如同驚雷一般響徹關注著的腦海。
突然整個首映禮現場,再一次掌聲雷動!
雖然這隻是電影,雖然這裡麵的審判,隻是劇情。
不是現實!
可是此時此刻,所有人的掌聲,卻都無不在表達著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顯然,這樣的判決,才是大家最希望看到的。
到這裡,電影的高潮過去,另外一個案件,校園霸淩案還沒有結束。
不過,範彬彬飾演的女律師卻對這個案件,有著無比的信心。
其實陳默也想過,把這個案件的審判高潮留到最後,但是最終還是沒有這麼做。
而是把為穆軍翻案的案件留到了最後。
並且給這個案件留白。
沒有進行判決!
其實這麼安排,對於電影而言,本身並不符合電影的常規套路。
但是為了更真實地展現,這種案例對後續其他的案例的影響,所以陳默最終還是這樣安排了。
事實上,也是為了讓大家明白,這樣的案例,一旦有所突破,那麼對未來其他的“正當防衛”案件的影響絕對是巨大的。
之後校園霸淩案件的庭審同樣的精彩,當然,比起辱母案的庭審,肯定還是差了不少。
不過,在庭審上,範彬彬飾演的女律師同樣的提出了辱母案當中的那個論點即——持續性侵害!
王浩在被霸淩的過程之中,侵害一直在持續著。
不過,不同的是,這個案件,陳默還引出了一個“精神侵害”的說法!
並且產生嚴重的後果,而王浩也因此患上抑鬱症。
當然,相比起之前的辱母案來,這個案件相對沒有那麼複雜。
而最後一個案件,陳默留給了“見義勇為”案!
也就是範彬彬飾演的女律師一直都在想要幫穆軍翻案。
但是這個案件,最終留白,並沒有給出結果。
電影就結束了。
首映禮現場再次響起掌聲。
雖然電影不算是完美無瑕,瑕疵肯定是有的,但是這樣的題材的電影,拍到這個程度,卻已經足夠讓人滿意了。
事實也是如此。
在《第二十條》首映禮結束後不久,就正式公映。
而評論也很快地新鮮出爐。
“這個世界或許不屬於理想主義者,但一定不能沒有理想主義者!電影雖然有些理想主義,但是的確普法了。”
“辱母案的庭審精彩絕倫,不過,現實當中依然是困難重重,但是不得不說,這部電影看的過程觀眾多次自發鼓掌,就足夠了!”
“關於正當防衛我們隻能代入當事人的視角,來判斷防衛的正當性和充分性,而不能站在第三人稱角度進行理性分析。法律從最開始的產生都是來自於人,為了保護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律的實施和應用階段也應該考慮人的情感,不然還要檢察官和法官做什麼,直接用ai和電腦判案就好了呀。
所以電影的立場當然有偏向性,但是在公訴人,檢察官,審判長法官,律師,這幾個方麵,卻都表達的非常好。
如那一場合議庭會議,真的很真實!
公訴人的話和律師的話,都發人深省!”
“普法不說教,何為正當防衛,何為防衛過當,尤其是庭審和法律轉接的解讀,在讓人看的驚心動魄的同時,也讓我們了解了何為不法侵害,持續性不法侵害,精神侵害等等。
印象裡是國產片第一次這麼鮮明地圍繞“正當防衛”來鋪設群像戲,很真實,即便你做了一件對的事,但也可能觸犯法律,但如果僅僅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而無視正義和人間疾苦,那麼誰還願意打官司。
最後的見義勇為案,導演給了留白,但是範彬彬飾演的女律師在法庭上的那一句:“法律應該讓壞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的出手代價更大。法律應該為勇敢善良的人披上一層厚重的鎧甲!”令人印象深刻!”
“生活化的劇情很少,案件占據了電影的最大篇幅,不過想到電影的片名是《第二十條》,電影的確也完整的呈現了三個不同的案件,解釋了什麼是正當防衛,為什麼正當防衛會隱形這麼多年,真的學到了很多!”
“法應該讓壞人犯罪的成本變高,而不是讓好人尋求正義的成本變高。這樣的電影能拍出來,能上映,就已經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了,而且拍的還不錯!”
“觀影過程之中,真的感同身受,因為我自己家孩子也在學校被霸淩,可是真的無解。”
影評人周小斌也第一時間寫了一篇長評。
“《第二十條》從商業電影的角度來說,其實並不合格。
最出彩的片段應該是辱母案的庭審控辯雙方的交鋒,可謂是酣暢淋漓,你來我往!
如果按照正常的商業電影的套路,那麼這一段放在結尾部分肯定是效果最好的。
觀影的時候不禁在想,陳默作為時下最炙手可熱的大導演,曾經也拍過《我不是藥神》這樣的電影,難道他不懂這個嗎?
答案是否定的!
他肯定懂,比我們懂!
但是為什麼還這麼安排劇情?
看完後麵我才明白,這麼安排劇情的深意所在。
隻能說真的是用心良苦。
還記得辱母案庭審後,合議庭召開的聯席會議嗎?
裡麵真的非常真實的呈現了,為什麼第二十條,正當防衛這個法律條款,那麼早就有了,可是卻一直處於隱形狀態?
裡麵的那位法官說的真的很真實,三條人命,直接判正當防衛,影響太大了!而且沒有任何參考案例,所以哪怕是法官在明知道辯方律師的司法解釋非常完美,非常合理,可是也依然不敢那樣判!
在現實當中,也是如此,其實我個人第一次看到連殺三人的時候,也認為被判死刑雖然有些無法接受,但是卻是合理的判決!
你看,我們明明都是同情餘昊的,可是對於他被判死刑,卻並沒有認為量刑太重。
為什麼?因為三條人命!
我們一貫都是有著“死者為大”“人命關天”的說法!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可是經過律師的司法解釋,逐一地展開,讓我們才知道,原來我們是真的不懂法!
回過頭來,說這個案件被放在後半段的前半部分,為什麼用心良苦!
因為案例!因為這個案件一旦判了,必然成為正當防衛指導案例,那麼後麵的其他法官,麵對著同類型的案件的時候,就不會再出現“不敢判”的情況。
因為有例可循!!不要責怪法官的“不敢”,因為他們也是人!也會有顧慮,也會有考量!
同時也是在通過這樣的安排告訴觀眾,這樣的第一個案件,影響有多大,有多重要!
同時也影響到了校園霸淩案件,此前提出的持續性侵害,在這個案件當中就很快地被法庭接受。
我想,這大概也是陳默拍攝這部電影的一點美好憧憬吧。
電影裡麵的辱母案和現實的案例相差很大,也更大膽,但是司法解釋真的太完美了。
很難想象這居然是一部電影提出來的!
或許導演就是想要通過這些來憧憬,期望現實當中,也能夠早一點出現這樣的具有代表性的指導案例吧!
電影的最後的那個案件,見義勇為案件,同樣的也是無數人心中之痛。
自從“扶不扶”事件之後,見義勇為成了許多人無比敏感的詞語,一提到見義勇為,就會被人笑話,你家裡有礦?
影片當中的穆軍,在那麼多人圍觀,卻隻會指指點點,沒有人上去幫忙的時候,選擇了挺身而出,然而結果是什麼?
結果是防衛過當,故意傷害,被判刑,坐牢!
這樣的結果,無疑是令人心痛的!
這個安靜做了留白處理,我想也是導演的一個美好憧憬吧,正當防衛的案例,現實的辱母案,二審的改判已經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了,那麼見義勇為呢?
這又是一個老議題,新方向!
法不該向不法讓步,法律應該讓壞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讓好人的出手代價更大。
法律不是無所不能的,但卻能讓弱小的人在最關鍵的時候獲得力量。
辱母案,見義勇為案,校園霸淩反殺案,這三個案件,真的堪稱精挑細選,每一個案例都無疑戳中了大家的切膚之痛!
希望這樣的電影能越來越多,希望這部電影也能夠像《我不是藥神》那樣,推動一些東西向著好的一麵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電影裡麵的那些角色形象。
範彬彬飾演的女律師,趙莉影飾演的檢察官,以及幾個案子的公訴人,法官。
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電影裡麵也展現出來了這一點,其實最早的時候,個人是很擔心這部電影被拍成一部主旋律的偉光正的電影。
但是結果並沒有。
辱母案的公訴人,電影對他的展現非常的客觀和真實。
並沒有去美化,也沒有去醜化。
他表現出來同情餘昊的一麵,但是同時也在對自己的崗位負責。
他有自己的想法,雖然那些人不法分子,涉嫌犯罪,可是他們也有人權!
這一點並沒有錯!
如同律師會幫殺人犯辯護,同樣的公訴人也是如此。
因為他們也有這樣的權利。
而法官,同樣如此,並沒有把他們塑造成偉光正的完美形象,而是通過一場會議,讓大家看到了真實的一麵。
他們也有所顧慮,他們也有個人的感受,他們不是ai,做不到完全客觀。
可是這才是真實的啊!
刑法第二十條,在那時,是溫柔的,仿如媽媽的聲音,握住你害怕的手,撫平你的顫栗。是的,法一直在那兒,也永遠會在那兒,也許有時走入岔道,有時被泥沙淤堵,但奔流不息的腳步永遠向前。前方就是天光大亮,請無畏地前行吧,儘管尋找法律真理的道路絕不會一帆風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