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如此一家三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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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

李東強終於是從那該死的看守所出來了。

一出大門,便看到兩張熟悉的臉。

正是他的父母,李福奎和林桂英。

李東強頓時鼻子一酸,眼睛一紅,猛男哭泣。

“小強!我可憐的兒啊,你看你都瘦了。”

“這幾天你受苦了,不過彆擔心,現在爸媽都來了,我們不會讓任何人欺負你的!”

林桂英抱著兒子,道。

李福奎也沉著臉說道:“沒錯,小強你是我們的兒子,你在外麵受了欺負,被人陷害,我們當父母的看不過去!我們來,就是為你撐腰來了。”

不遠處,張偉聽到倆人這麼說話,頓時嘴角抽動起來。

什麼叫受人欺負?

什麼叫被人陷害?

還有,什麼叫撐腰?

不是,你們倆老登,還想劫獄是咋地?

張偉內心瘋狂吐槽,不過倒也沒有說什麼。

畢竟人家一家人重逢,這會兒上去說風涼話,圖啥呢?

“小強,你快給爸媽說說,到底是怎麼回事?這怎麼好端端的,就把你抓起來了?我聽警察和律師說,就是因為你扔了個垃圾?”林桂英問道。

李福奎也皺眉道:“是啊,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老頭子我活了這麼些年了,也沒聽說過誰因為扔個垃圾就被抓去坐牢的。咋,你扔垃圾那地方是什麼寶地?還是不小心弄臟了某位貴人的衣服?還有沒有王法了!!”

李東強深吸一口氣,講述起來。

“爸,媽,我冤枉啊!我委屈啊!”

“前段時間,燕子跟我分手了,我心裡太難受了,就在家裡喝了點酒。”

“然後不小心,把啤酒瓶從陽台窗戶扔了出去。”

“結果”

“把樓下一個經過的人給嚇了一跳。”

“然後那個人就不依不饒,死咬著不放,又是找物業,又是報警,最後居然還起訴了我們一整棟樓”

李東強咬牙切齒的,顯然對林北恨之入骨。

“爸媽,你們說這人是不是有病?”

“就為這麼個屁大點的事兒,居然像瘋狗一樣咬著不放,還報警,還起訴。”

“我們整棟樓都被他攪和得雞犬不寧。”

“最後”

“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我不能讓鄰居們被這個有病的人這麼騷擾,那正常的生活還要不要過下去了。”

“所以,我就站出來主動承認了,我說那啤酒瓶是我不小心扔下去的,我可以道歉,如果對方想訛錢的話,我給他一點錢也沒關係。”

“可他就是不行,非要讓我坐牢。”

李東強嘴角抽動了兩下,眼睛裡滿是怨毒的神色。

“這個狗東西!”

“這是有病!草!”

李東強罵著,出氣。

而聽到他這麼說,李福奎和林桂英倆人也都氣得不輕。

“哎不是,這人是真的有點什麼大病吧?”

林桂英表情怨毒地說道:

“你說要是小強扔的啤酒瓶真的砸到他了,那他想訛錢啥的,或者想害小強,還勉強能理解。”

“可你說,又沒有砸到他。”

“屁大點事,至於麼?”

李福奎也臉色陰沉道:“沒錯,我看啊,這人就是個黑心腸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夫妻倆一個比一個陰狠。

一點不誇張,要是這會兒林北出現在現場,怕是要被這倆人給生吞活剝了。

誠然,李東強在講述的時候,是進行了一定的“修飾”,把事件往有利於自己的角度去偏移。

可即便如此,正常人聽到這個版本,也絕對不會是這樣的反應。

不管怎麼說,是李東強有錯在先。

27樓啊。

多高?

彆說27樓,哪怕就是7樓,你扔個啤酒瓶下去,都算高空拋物了。

砸到人的腦袋,真搞不好就會鬨出人命來。

這能是小事兒?

沒砸到人就不用承擔責任了?

其實,沒砸到人應該慶幸,承擔的責任要輕許多。

真要是砸到人了

甚至,鬨出人命了。

到時候可就不隻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這麼簡單了!

隻能說,這一家人之所以能成為一家人,那不是沒有原因的。

那不講理的樣子,簡直就像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張律師!”

林桂英猛地扭頭看向另一邊的張偉,大聲道:“我改變主意了,我不能讓我兒子去坐牢。”

“彆說三年五年,就是三天五天都不行!”

“你,必須讓我兒子無罪。”

張偉一臉的無語,走上前說道:“林女士,這案子我跟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無罪是不可能做到的,隻能爭取減刑。我會努力,給李東強爭取到緩刑,這樣的話,至少是不用進監獄。”

“不行!減刑也好,緩刑也罷,都不夠!”林桂英情緒非常激動地大喊道,“我就這麼一個兒子,我怎麼能看著他去坐牢!?”

“我們花錢請你來,你就得給我們解決問題。”

“彆想著敷衍了事!”

張偉:“”

“李女士啊,真不是我敷衍。”

“如果能無罪,但凡有機會,我肯定願意儘力一試的。”

張偉無奈地說道:

“但李東強這個案子,是真的一點機會都沒有。”

“首先,證據確鑿,那啤酒瓶和花盆上,提取到了指紋,跟李東強的完美匹配。”

“其次,李東強自己在派出所也已經承認了,還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這就相當於他已經認罪。”

“這”

“這咋可能無罪呢?”

“除非”

林桂英眼睛一亮,瞬間捕捉到張偉話語中的重點,立刻問道:“除非什麼!?張律師,你有什麼辦法?”

李東強也激動喊道:“張律師,你是不是想到了什麼?快說快說,隻要能讓我無罪,怎麼都行啊!”

張偉道:“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是公訴案,但是呢,這次比較特殊,公安機關做了不予立案的決定,而被害人呢選擇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而這個刑事自訴啊,就比較特殊了,隻要能說服原告,跟他達成調解,讓他撤訴,那麼李東強根本都不需要上法庭,自然也能無罪。”

一聽這話,李東強頓時眼睛一亮,激動道:“好!這個辦法好!我們就去找他,我給他道歉,實在不行我再給他點錢!隻要能讓他撤訴,怎麼都好說啊!”

李福奎和林桂英也都高興了。

看來,自家兒子,確實有機會。

有救了!

但張偉卻給興奮激動的一家三口潑了盆冷水,道:“三位,你們先不要高興得太早。”

“這個案子的原告,其實我之前有幾個案子,跟他打過交道。”

“怎麼說呢,這個人啊,性格比較倔,很較真,認死理。”

“想讓他撤訴,我說實話,真的很難。”

李福奎沉聲問道:“你跟他打過幾次交道?怎麼,難道這個人,也是律師?”

張偉搖頭:“那倒不是,他並不是律師,我跟他打交道的時候,他都是作為當事人的身份。”

張偉沒有展開多說,李福奎問了一句之後,也沒有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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