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無效!”
張仁魁拿起錘子敲了一下,駁回了律師的提議。
陳大狀掃了一眼原告律師,不屑的撇撇嘴,你什麼水平就敢跟我對線?
不知所謂!
原告東仔神情有些緊張,扭頭看向身後的劉耀祖,心道:老板,咱們可沒商量過這個流程啊!
不是說都交給律師來回答嗎?
現在律師的提議被駁回了,你讓我咋辦?
“請你正麵回答我的問題。”陳大狀催促道。
東仔結結巴巴的回答道:“當……當時魯賓孫情……情緒激動,要對我老板劉耀祖先生動手。”
“而我身為老板的保鏢,要保證老板的安全,所以才挺身擋在了老板麵前。”
陳大狀打斷了東仔繼續說下去,說道:“我隻是問你,憑魯賓孫先生體力能在你胸口上方留下這麼深的傷口嗎?”
“而不是讓你陳述你的職責操守,你的職責操守跟我的問題有關係嗎?”
“漂亮!”
秦浪看著激昂陳詞的陳大狀暗暗叫好。
不愧是你呀!
陳大狀!
陳大狀繼續問道:“原告,請回答我的問題。”
東仔抬手擦了擦額頭,用眼神不斷的向律師求助。
原告律師這時站起來對大法官張仁魁道:“大法官閣下,被告律師有明顯誘導我當事人的嫌疑,請大法官和陪審團阻止他的越界行為。”
陪審團成員互相使了個眼色,裝模作樣的討論了幾句。
隨後給出了答複:“經過陪審團討論,原告律師的問題並沒有誘供的嫌疑。”
“被告律師請繼續。”
原告律師一陣無語,都踏馬問原告,那我這個原告律師還有個毛用?
陳大狀微微一笑,看著原告東仔追問道:“原告,你是不知道怎麼回答,還是不想回答我的問題?”
東仔咬了咬牙,硬著頭皮回道:“當時場麵混亂,魯賓孫情緒又異常激動,人在憤怒的時候可以發揮出身體的潛能,做到這點很容易。”
“好!”
陳大狀叫了一聲好,背著手轉身麵向大法官和陪審團成員開口道。
“尊敬的大法官和各位陪審團成員,你們聽到了原告的複述。”
陳大狀走到他的座位前,從桌子上拿起了一份文件送到了陪審團成員麵前。
“這是我的當事人魯賓孫先生的身體檢查報告”
“魯賓孫先生是素食主義者,平時鹽分攝入不足,又因過度疲勞和蛋白質缺乏等生理性因素導致肌無力。”
“而身患肌無力的魯賓孫先生,是怎麼捅傷的原告?”
“這點且不說,按照原告的傷口位置,以我當事人的身高,捅傷的位置應該是腹部。”
“如果抬高手臂,再加上肌無力,不可能對原告造成這麼大的傷害。”
“原告的傷口很深,下手的位置也很準,這一刀沒有一定的體力根本無法完成。”
“我反對!”
原告律師再也忍不住了,站起來走到審判席麵前說道:“大法官閣下,被告律師完全是憑空臆測。”
“眾所眾知,人在極度憤怒的情況下,往往能激發身體潛力,刺激腎上腺素分泌,做出一些違背常理的事。”
“一個母親為了保護孩子,可以用身體撐起幾百斤重的重物。”
“一個父親為了保護孩子,可以托舉起幾百斤重的房梁,這種事在現實中發生過很多次。”
“用魯賓孫先生身高、體力、證明他不是凶手的說法過於牽強。”
陳大狀立刻打斷了被告律師的話,警告道:“請你注意措辭,你現在所說的話是有罪推論。”
“虧你還是港島執業律師,不清楚港島法律的基本準則嗎?”
“我都懷疑你這個律師執照是怎麼來的!”
原告律師被陳大狀這話氣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但也反應了過來,他說錯話了!
他憤怒的指著陳大狀說道:“你要為所說的話負責,你這是誹謗!”
“嗬……!”
陳大狀冷笑一聲,“怎麼?你想告我?”
“你行嗎?”
“你們律師事務所行嗎?”
“港島法律不實行有罪推論,其法律核心原則是,無罪推定。”
“連這點都沒弄清楚,你就敢麵對我?”
陳大狀繼續說道:“讓我來給你補上一課。”
“根據港島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人在法庭審理前被默認為無罪,控方需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有罪。”
“若無法提供充分證據,法院將裁定無罪。”
“被告人有權保持沉默,無需自證其罪。”
“這一製度與無罪推定相輔相成,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港島屬於普通法體係,強調判例法,注重證據和法律程序的公正性。”
“法律以事實為依據,量刑都需要結合具體情節綜合考量。”
“而你這個執業律師竟然敢推翻港府法律條文,我看你簡直就是無法無天!”
原告律師被陳大狀弄的直喘粗氣,臉都憋的通紅,憤怒到無以複加。
但他還拿陳大狀沒有任何辦法,這王八蛋每句話都用法律當武器。
這場官司讓他打的十分憋屈,有勁沒處使。
而大法官和陪審團的態度也不對勁,他們都在有意無意的壓製他發揮。
陳大狀沒在理會他,而是麵前大法官說道:“尊敬的大法官閣下,鑒於原告律師的不專業性,我請求法庭驅離他出場。”
“他沒有一個法律工作者的應有素質,有鑒於此,我請求律師委員會對他的律師資格重新審議。”
“如果因為一個不專業律師,而破壞了律師委員會的整體形象,這對律師委員會是無可挽回的災難!”
“我靠!”聽眾席的秦浪聽的眼睛都直了。
這陳大狀真是生猛,這官司還沒打完,就要把人家原告的律師送去重新進修。
稱讚他一句“法外狂徒”陳天衣,他絕對受的起!
大法官看了陳天衣一眼,沒好氣的回道:“陳大狀,這裡是法庭,你想要讓原告律師重新進修,需要去律師委員會申請。”
嗯,大法官張仁魁這人還怪好的嘞!
這還給陳天衣出上主意了!
張仁魁拿起小錘子敲了一下,對原告律師訓斥道:“作為一個執業律師,你應該表現出應有的專業性。”
“不然西九龍裁判法庭會把你列入不受歡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