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林默點頭。
年長的警察沒再多問,直接走到保安亭前,敲了敲窗戶。
“開門。我們進去了解情況。”
保安不敢再攔,連忙按下了開門按鈕。
校長辦公室裡,一個戴著金邊眼鏡、頭發梳得一絲不苟的中年男人正在泡茶。他就是校長,張建國。
“警察同誌,你們來有什麼事?這幾位是?”張建國看到跟著警察進來的四個學生,臉上掛著標準的微笑,但那笑意未達眼底。
“張校長,”年長的警察開門見山,“這四位是李民家屬的代理律師。他們來了解情況,請你配合。”
張建國的笑容僵了一下。“律師?這麼年輕?警察同誌,不是我們不配合,隻是學校有學校的規矩,保護學生隱私是我們的責任……”
“張校長。”林默打斷了他。“《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律師法》第三十五條,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他把律師事務所的證件拍在桌上。
“我們現在依法取證,如果你繼續阻攔,我有理由懷疑你和你的學校在這起謀殺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到時候,被告席上可能就要多一個位置了。”
張建國的臉色瞬間變得很難看。
警察在一旁,不偏不倚地補充了一句。“張校長,配合調查是公民的義務。”
壓力給到了。
張建國額頭滲出細汗,他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才勉強穩住情緒。
“好,好。我配合。不知道幾位律師想了解什麼?”
林默拉開一張椅子坐下。“我們要見幾個人。李民的班主任,還有他生前關係最好的幾個同學。”
半小時後,一間小會議室裡。
李民的班主任,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坐立不安。
林默的對麵,坐著一個瘦弱的男生,他叫孫浩,是李民的同桌。他低著頭,雙手不停地絞著衣角,不敢看任何人。
“孫浩同學,你彆緊張。”林默的聲音很平靜。“我們隻是想了解一些情況。”
孫浩的頭埋得更低了。
陳麥從包裡拿出一瓶礦泉水,擰開蓋子,輕輕推到孫浩麵前。
孫浩抬起頭,看了陳麥一眼,這個沉默寡言的大哥哥,讓他莫名地感到一絲安定。
“李民……他平時在學校,和黃偉他們有矛盾嗎?”周敘白開口,他的語氣溫和,像個鄰家哥哥。
“沒……沒有。”孫浩的聲音小得像蚊子。
“是嗎?”陸衡把玩著一支筆,筆尖在桌上“噠噠”地敲著。“我怎麼聽說,李民的校服,總是莫名其妙就破了呢?”
孫浩的身體猛地一顫。
林默接過了話頭。“我還聽說,他的文具盒,被人從五樓扔下去過。他的作業本,被人用塗改液畫滿了烏龜。我還聽說,黃偉他們,每天都會在廁所裡,問他‘借’錢。”
林默每說一句,孫浩的臉色就白一分。
“這些……都是真的嗎?”
會議室裡一片死寂。
孫浩的嘴唇劇烈地顫抖著,他求助似的看向旁邊的班主任。
班主任立刻開口:“律師同誌,同學之間難免有些小摩擦,這些都……”
“閉嘴!”林默的聲音不大,卻帶著一股不容抗拒的壓力。“我沒問你。孫浩,我問你,是不是真的?”
“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林默笑了。“好,那我換個問題。李民死前那天中午,是不是被黃偉他們四個人拖進了體育器材室?你是不是看到了?”
【啪嗒】。
孫浩手邊的礦泉水瓶倒了,水淌了一桌。
他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
“我看到了!我都看到了!”他終於哭喊了出來。“他們天天欺負李民!他們把他當狗一樣!他們用煙頭燙他的胳膊,逼他吃粉筆灰!我跟老師說過,我跟王老師說過好幾次!”
他猛地指向那個臉色慘白的班主任。
“王老師說讓我不要多管閒事!她說黃偉的爸爸是有錢人,得罪不起!”
班主任的身體晃了晃,差點從椅子上滑下去。
孫浩的眼淚和鼻涕混在一起。“那天中午,他們把他拖進器材室,我……我害怕,我不敢過去……下午上課他們五個人都沒來……我……我和王老師說了,但是王老師卻……卻讓我彆管閒事……管好自己就行……還說在管閒事就給我處分……”
“我沒想到……他們會殺了他……”
他趴在桌上,嚎啕大哭。
那哭聲裡,有恐懼,有憤怒,更有無儘的自責和悔恨。
林默站起身,沒有再看他一眼。
他走到瑟瑟發抖的班主任麵前,俯下身。
“王老師,剛才的話,你都聽到了吧?法庭上,我希望你也能這麼‘坦誠’。”
四人走出會議室,留下一室的狼藉。
張建國站在走廊上,臉色鐵青。
林默走到他麵前,停下腳步。
“張校長,好好準備一下吧。民事訴訟的被告席上,帝都第十七中學的名字,會很顯眼。”
說完,他帶著三人,徑直離開了教學樓。
他們打了一輛車。
車內,氣氛壓抑。
陸衡煩躁地抓了抓頭發。“媽的,一群畜生!那個老師,那個校長,沒有一個是無辜的!”
回到校門口的星瀾咖啡館,四人落座,誰也沒有說話。
空氣裡彌漫著咖啡館獨有的香氣。
陸衡煩躁地把手機扣在桌上,發出【啪】的一聲輕響。
這聲響動像一個開關。
周敘白摘下眼鏡,用眼鏡布緩慢地擦拭著。
陳麥把從蘇沫家帶過來的箱子放在桌上,手一直搭在上麵。
林默打破了沉默。
“都有什麼想法,說說看。”
陸衡第一個開口,他身體前傾,雙手交叉撐在桌上,骨節捏得發白。
“想法?我的想法很簡單。告!往死裡告!”
“就照著他們爹媽的身家告,一個都彆想跑。什麼精神損失費,死亡賠償金,撫恤金,能算的都給算上,然後乘以十!”
他的語氣裡帶著一股子狠勁。
“我們不為賠多少,就是為了惡心他們。讓他們請最貴的律師,讓他們天天跑法院,讓他們公司的員工因為這樁醜聞丟人!讓他們知道,養出畜生,是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