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昂納爾嚇了一跳,仔細端詳眼前的年輕人,發覺他確實與未來出版的小說集封麵上的大胡子中年人是同一個人。
隻不過這時候他的胡子還沒有那麼粗獷、濃密,而是梳理整齊,貼在上唇和臉頰上;
“1879年……1879年……”萊昂納爾一邊心裡念叨著這個數字,確定這時候的莫泊桑仍然籍籍無名,名震法蘭西文壇的《羊脂球》還未問世;一邊微笑地與莫泊桑輕輕一握手:“這是我的榮幸——但我能問問為什麼嗎?”
莫泊桑麵色愉悅,聲調也格外輕鬆:“你讓我看了一場好戲,索雷爾先生。我原以為文學院裡都是一些木訥的書呆子,或者輕佻的貴公子。
但你讓我改變了對它的看法。你對《費德爾》的闡釋精彩之極!”
萊昂納爾脫下頭上的便帽,貼在胸前,微微點頭:“感謝您的誇獎,先生!但區區5分鐘的課堂演講,恐怕值不了一個法郎!”
結識莫泊桑這樣的未來名人當然是件好事,但是貿然接受邀請恐怕更為不妥;在不清楚他的真實意圖之前,萊昂納爾寧肯謹慎一些。
與一頓免費的午餐相比,他更在意能否贏得莫泊桑的尊重與長久的友誼。
畢竟在曆史記載中,這位“短篇小說之王”具有脾氣古怪、喜怒無常、驕傲自矜的性格,他在少年時期因為討厭教會學校,甚至寧肯故意搗亂來讓學校開除自己。
如果自己在莫泊桑心目中真有結交的價值,那麼這個拒絕不會讓莫泊桑放棄;如果莫泊桑隻是一時興起,那自己也沒有必要做人家生活趣味的佐料。
莫泊桑顯然沒有想到萊昂納爾並沒有立刻答應,而是顯露出一種富有社交技巧的試探——既表現了自己的謙虛,也不至於讓他惱怒。
這讓莫泊桑對眼前的年輕人更加感興趣了。
通常來說這樣的社交用詞隻會出現在家境優渥、受過良好的禮儀訓練的人身上,萊昂納爾身上的舊外套和很久沒有上過鞋油的皮鞋,顯示出他的家庭應該不具備聘請禮儀教師的經濟能力。
——他坐在後排時,其他學生的竊竊私語也印證了這一點。
尤其是他剛才報出自己名字時,特地強調了中間的“德”字,這是貴族身份的象征,即使現在已經是共和國了,同樣能帶給平民震懾力。
但萊昂納爾卻沒有表現出任何情緒上的波動,而是得體地應對了自己的誇讚,並婉拒了自己的邀請。
難道這個平民階層的學生,天生就有某種高貴的性情,就像自己一樣?
莫泊桑不願意錯失機會,於是從自己的懷裡掏出一個巴掌大小的本子,翻開其中一頁,遞給萊昂納爾。
萊昂納爾接過來,發現上麵寫滿了詞彙與短句:
「深栗色的頭發」「線條簡潔的側麵」「睫毛很長,在晨光中被灑上一層金粉」「語言有一種不容否定的平靜」「騷動」「死寂」「驚惶得像看見老鷹的鴨子」……
“這是……”萊昂納爾語氣困惑,“剛剛上課的記錄?”
莫泊桑看他看得懂,高興極了,從萊昂納爾手裡拿回本子:“這是我的速記本——就像畫家的速寫本一樣!我的老師教我要隨時記錄下人、事和物的特色。
他告訴我,‘要學會用眼睛去觀察生活,更重要的,是讓自己的手服從於自己的眼睛,把自己觀察到的,用自己的手寫出來。’”
萊昂納爾露出笑容,他當然知道莫泊桑口中的這位老師是誰,不過既然人家沒有說起名字,他也沒必要點破,但必要的尊敬還是要表達的:“您的老師想必是一位傑出的文學大師,他對您的訓練是文學的正途!”
聽到萊昂納爾的恭維,莫泊桑更加興奮了,不過他仍然沒有透露老師的姓名,而是繼續說道:“我來索邦大學本來是想觀察現在的大學生是什麼樣子。
恕我直言,他們死氣沉沉,隻會對教授們畢恭畢敬,像看到貓的老鼠。
而那些教授呢?簡直就像那個叫‘愛迪生’的美國佬前幾年的發明,「留聲機」,每節課都在重複那些無趣、陳舊的說教。
說實話,我坐在教室的最後一排,就差點要睡著了——
但是你進來了,索雷爾先生——從你推開門進入教室,到回答完泰納教授那刁鑽的問題——簡直就是一個再生動不過的故事素材,充滿了戲劇性元素,堪稱一出5分鐘的《費德爾》。
如果你一開始就坐在課堂上,可能還沒有這種效果;恰恰因為你遲到了,又恰恰因為你的——恕我直言——平民身份,恰恰因為其他學生對你的敵意,恰恰因為泰納教授的刻薄——
當然,最重要的是,恰恰因為你對《費德爾》的深刻的見解與出色的口才……
所以,索雷爾先生,我不是為了你那5分鐘的課堂演講請你吃飯,而是為了這個精彩的故事——這個理由,足夠充分了嗎?”
看著眼前滔滔不絕、激情洋溢的莫泊桑,萊昂納爾的笑容更加燦爛了:“當然,莫泊桑先生!能與您共進午餐,讓我不勝榮幸!
不過您叫我‘萊昂’就好。”
莫泊桑高興極了,帶著萊昂納爾就往學院外麵走。
這年頭大學裡基本是沒有食堂的,外省的學生要想吃飯就得去外麵的餐館,或者回自己租賃的公寓——前提是有包餐。
這時候的法國還沒有普及「三餐製」,大多數人也不在意早餐,通常早上10點到12點吃一頓「早午餐」,窮學生用10生丁的麵包、5生丁的牛奶就能對付過去。
主餐是晚餐,那就要吃點有營養的東西了。
家境不太差的索邦大學的學生們一年的生活費大概是1200法郎,寬裕點的能有1500法郎。
他們往往投宿於聖傑克街、馬鬆·索邦街,在「威爾」「盧梭」,或者「弗裡克多」這樣的簡餐廳,享用一頓隻需要80生丁的晚餐,然後去「大查魯茲」這樣的廉價酒館跳舞直到深夜。
而可憐的萊昂納爾,一年隻有900法郎的生活費,所以隻能住在魚龍混雜的十一區,每天吃房東馬丁女士那難以下咽的餐食,更是一次舞都沒有跳過。
莫泊桑這時候雖然還沒有成名,但已經在海軍部的殖民地管理處工作多年,所以經濟狀況還不錯,自然不會去那些廉價的簡餐廳。
而是和萊昂納爾步行了整整20分鐘,來到一家名為「王子旅店」的餐廳,支付了8個法郎,坐下來與老板以及其他客人,享用相同的美味食物。
這種用餐方式,讓萊昂納爾大開眼界;對於第一次品嘗這個年代法國大餐的張朝華來說,也算開了一頓洋葷。
(晚上還有一章)